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及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扩围经办工作的通知》,2022年继续实施申领失业补助金政策。
1.失业补助金审领条件
一、2022年1-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其提出的失业补助金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二、对2021年参保失业人员,在2022年后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我局将继续审核并发放待遇。
2.申领方式
可通过网上或柜面向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社保局提出申请。
3.申请要件
身份证、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4.温馨提示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我们将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
责任编辑:抚松县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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