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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16   信息来源: 抚松县国土局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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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松县松江河镇富林海采石场环境恢复的公告

  项目名称:抚松县松江河镇富林海采石场 

  项目单位:抚松县松江河镇富林海采石场 

  公告内容:抚松县松江河镇富林海采石场于2014年7月27日到期,采矿许可证号:C2206212011077130116153,地址:抚松县松江河镇,矿山法人:赵宝安,经济类型:私营企业,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0237平方公里,该矿山于2017年9月来抚松县国土资源局领取《抚松县国土局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抚国土资发〔2017〕170号,接到(通知)文件后至今未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按《吉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吉林省政府令第226号)文件规定,公告期满60天仍不治理恢复的,由我局提取相应部分保证金,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具有相应工程资质的企业代替采矿权人,实施矿山地质的治理恢复工作。 

  现将该矿山损毁部分恢复治理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7月13日—2018年9月12日 

 

  抚松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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