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根据全省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试点方案的要求,11月22日,抚松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
活动在抚松镇和松江河镇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多地开展,联合行动小组共出动执法及工作人员30人,分门别类地对农贸市场、超市所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及水产品等开展检查。联合小组针对生产经营主体,检查是否按要求规范填写并及时向消费者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宣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完善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及自我实施质量承诺,为市场保供提供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安装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一是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牢“不合格、不上市”理念,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开具、入市查验长效机,制,让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信用证”、达标农产品的“身份证”。
本次联合活动,解答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20多个,在2个农贸市场、5个大型超市张贴宣传展板10个、发放宣传单1500多份。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增强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了群众食用农产品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农业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意识,同时推进了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产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更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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