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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14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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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持续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抚松县泉阳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做好宣传引导,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压实责任 保障安全

  落实生产主体责任,把好主体责任关,做到层级压实责任。同时,监管部门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并要求对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泉阳镇开展农畜产品日常巡查每月2-3次,2023年计划快速检测蔬菜、实用菌,样品100个,发放电子合格证打印机8台,监管长白山林蛙养殖26户,监管食用畜产品养殖主体27户。

  加强排查 消除隐患

  泉阳镇结合实际,重点针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同时,组织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等规定,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广泛宣传 营造氛围

  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宣传工作,发放农产品质量告知书、禁用农药一览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完善农药使用记录,规范投入品使用和种养殖档案,建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有效提升了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构建了“来源可靠、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链条,让消费者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泉阳镇将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增强各经营主体、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




责任编辑:泉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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