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促进民办职业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人社局于2023年12月26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并组织人员于4月18日对全县4所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了督导评估。
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民办技能培训学校疫情防控、遵守法律法规、办学场地、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校园管理、学校运行、经费投入、年度培训任务完成及效果等方面的情况,现场进行了综合评定。
开展民办技能培训学校年检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部门对各民办培训机构的有效监督管理,促进各培训机构能够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同时为提高培训质量、更好地完成2024年技能培训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抚松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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