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抚松县生态环境分局采取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明确网格负责人和责任人,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确保监管执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实现全覆盖。
二是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制度,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一般监管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采取深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企业负责人的方式,对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境应急管理、运行维护记录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限。
三是大力推进规范执法。进一步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制度、执法行为;现场检查中严格进行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所制作的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当事人、执法人员、见证人均应签名并标注日期,保证调查取证要素齐全,与涉嫌违法行为相关的记录详实,形成证据链。坚持做到事实不清不盲目决定,证据不充分不勉强决定,定性不准确不轻易决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忙于决定,利用法律条文不确切不随意决定。
四是加大环境监督检查频次,采取月查、季查、夜查、定期、不定期巡查等多种措施,对辖区内的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超标排污、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及偷排、漏排的企业。
五是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采取突击检查和定期巡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加强日常监管。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管,持续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存贮、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及时处理、规范处理、无害化处理。
同时,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水源地专项督察、吉林省环境监管交差执法专项行动、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等执法检查工作,自2021年以来,共出动执法500余人次,检查企业及问题现场110处次,督促全县64家排污许可持证企业全部开展了规范化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环境执法水平,有效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抚松县生态环境分局 滕菲
责任编辑:抚松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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