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12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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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松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6231602
通讯地址:抚松县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
邮 编:134300
项目名称 |
抚松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建设地点 |
抚松县泉阳镇、松江河镇、兴参镇 |
建设单位 |
抚松广源水务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林省励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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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抚松县泉阳镇(西顶子村、江东村、错草村)、兴参镇(阳岔村、兴参社区)、松江河镇(新立村),项目总占地面积631.07m2,共对6处供水工程进行改造,总投资1099.80万元。项目新建深水井2眼(泉阳镇西顶子村及错草村);重新铺设管线5处(西顶子村、错草村、江东村、阳岔村、新立村)、延伸1处(兴参社区),管线总长36174m;共安装消毒设备4台;新建管理房4座;蓄水池3座;改建阀门井27座;新建水源地保护工程4处(安装栅栏)。供水范围:泉阳镇(西顶子村、江东村、错草村)、兴参镇(阳岔村、兴参社区)、松江河镇(新立村)。供水对象:农村居民用水、畜禽饲养用水。设计日最大供水量合计119.90m3/d。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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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施工扬尘采取场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定期洒水降尘,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及临时堆场加盖蓬布等措施;车辆排放的尾气采取定期检查运输车辆,定期保养、维护,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减少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洗井废水用于管网工程施工中洒水降尘;钻井及顶管施工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管网施工中洒水降尘;试压废水沉淀后用于植被绿化;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现有排入各村内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值车速并禁止鸣笛,设置施工围挡等。
运营期:选购性能优、质量好、噪音低的设备;在一体化高效净水器下设置减震基础。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钻井及顶管施工泥浆沉淀后,底泥定期清掏,现场晾晒后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钻井岩屑现场晾晒后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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