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20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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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6231602
通讯地址:抚松县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
邮 编:134300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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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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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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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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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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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成拓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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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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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清山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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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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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吉林抚松工业园区,在现有闲置厂房内安装3台燃气蒸汽锅炉,配套建设供汽管网1556m,管网修建过程涉及道路拆除及修复1041m2、墙体拆除及修复80m3,同时对9#厂房进行维修改造,包括厂房维修3456m2、厂房周边地面硬化5400m2、给排水管网821m、供热管网550m、消防管网432m、供电管网1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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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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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项目位于吉林抚松工业园区内,周边无环境保护目标,且天然气属于清洁燃料,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通过高8m、内径0.8m的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故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系统排污水,各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抚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黄泥河,属于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房内风机及水泵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噪声级的产生,对设备安装时采取了加减振垫、消声器和隔声罩等措施,各声源均属于室内连续稳定声源,再通过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是锅炉房软化水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每5年更换一次,更换量为0.5t/次,折合0.1t/a,为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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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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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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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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