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抚松县翔顺商混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0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交警队车辆检测中心南侧 |
建设单位 |
抚松县翔顺商混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交警队车辆检测中心南侧,占地面积为2800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5000m3商品混凝土,总投资为2500万,其中环保投资为22.5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⑴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储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建污染源排放标准;本项目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23m排气筒进行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建污染源排放标准;原料的输送、计量、投料等过程均采用封闭式,原料堆场采用苫布遮盖,地面进行防渗处理,装卸过程进行封闭处理,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内,生活污水排入企业建设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经此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搅拌站、破碎过程、运输车辆以及物料传输装置等,经过基础减振、安装防振垫、风机加隔音罩等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以及废润滑油包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外运作为道路建设路面铺设垫料,沉淀池沉渣晾干后作为填方材料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润滑油包装(HW49 900-041-49)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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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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