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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6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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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翔顺商混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0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松县翔顺商混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0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6231602 

  通讯地址:抚松县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 

    编:134300

 

 

项目名称

 

抚松县翔顺商混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0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交警队车辆检测中心南侧

 

建设单位

 

抚松县翔顺商混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交警队车辆检测中心南侧,占地面积为2800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5000m3商品混凝土,总投资为2500万,其中环保投资为22.5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储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建污染源排放标准;本项目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23m排气筒进行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建污染源排放标准;原料的输送、计量、投料等过程均采用封闭式,原料堆场采用苫布遮盖,地面进行防渗处理,装卸过程进行封闭处理,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内,生活污水排入企业建设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经此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搅拌站、破碎过程、运输车辆以及物料传输装置等,经过基础减振、安装防振垫、风机加隔音罩等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以及废润滑油包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外运作为道路建设路面铺设垫料,沉淀池沉渣晾干后作为填方材料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润滑油包装(HW49 900-041-49)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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