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25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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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聚兴源参业有限公司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聚兴源参业有限公司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6231602
通讯地址:抚松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
邮 编:134500
项目名称 |
吉林省聚兴源参业有限公司人参饮片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仁义村 |
建设单位 |
吉林省聚兴源参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林省天成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7533m2,建筑面积7452.05m2,主要建有生产车间、办公室等构筑物,新建1台4t/h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用热热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工程主要进行鲜参清洗、烘干、切片等加工,建成后年生产人参切片100t、红参切片100t、西洋参切片1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混合废水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进入防渗储池,由罐车定期送往抚松县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待抚松县万良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依托抚松县万良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烟气,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无组织恶臭气体采取污水处理站密闭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预测,拟建工程投产后,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防振减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的噪声值均能达到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排各种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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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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