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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28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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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温泉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628我局拟吉林省温泉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9- 6231602

 监督电话:0439-6231619

 通讯地址:抚松县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编:134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吉林省温泉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吉林省抚松县仙人桥镇温泉街  吉林省温泉医院  吉林省清山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温泉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抚松县仙人桥站温泉街,项目中心坐标为127.19616742.148538,位于吉林省温泉医院园内区南侧,东侧紧邻汤河,南侧隔现有污水处理站站房和5m宽马路为汤河,西侧为菜园地,北侧为院区锅炉房。

本次重建改造工程投资260万元,利用现有污水站东北侧空地进行扩建,建成后污水处理站规模为600m3/d,污水处理站接纳全医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汤河。出水水质稳定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值。主要工艺采用水A2/O地埋设备+消毒,新建构筑物为:化粪池、调节池、A2/O地埋设备、清水池(消毒)、污泥池。
 

1)废水

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员工及患者生活污水(排放量Q=600m3/d)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站排水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排放标准直接排入汤河。另外根据预测,污水处理站排放废水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事故排放,对当地地表水体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要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该污污水处理站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建议企业建设300m3大小的事故储池,一旦污水站停止运行,对污水进行暂存,待污水站正常运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减小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2)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异味气体。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池全部采用地埋密闭式,由专人负责管理。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拟采用A2/O+消毒工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全密闭式,该处理系统异味设有单独收集系统,异味经等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拟采用等离子除臭进行处理后排放。等离子法对臭气中NH3的去除率大于91%。考虑最不利情况下,NH3H2S去除率按90%计,则NH3排放速率为0.032kg/hH2S排放速率为5.79×10-5kg/h。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其中也含有一定的病源微生物和寄生虫卵等,使得污泥也具有了传染性,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规定,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项目污泥清淘前应加入石灰、漂白粉或其它消毒剂对污泥进行消毒处理,并进行监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进行清淘。清淘出的污泥经消毒后作为危险废物随同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噪声源主要是污水站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均位于设备房内,均选用高效节能、无振动、低噪音的设备,如风机采用高效节能、无振动、低噪音的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可大大降低噪声源,同时经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绿化吸声及距离衰减后,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且项目选址远离就诊大楼、住院大楼等医院主要活动区,与周边居民有围墙实体墙隔声,因此,项目运营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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