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07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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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露水河成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7日我局拟对抚松县露水河成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6231602
监督电话:0439-6231619
通讯地址:抚松县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34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抚松县露水河成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 |
抚松县露水河镇 |
抚松县露水河成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对现有供热锅炉房内1台4t/h、1台6t/h燃煤小锅炉进行拆除,建设一台12t/h锅炉。并将原有工程陶瓷多管除尘系统更换为布袋除尘器,新建脱硫塔,新增SNCR脱硝系统。年燃煤2900t供应露水镇居民供热,供热面积约为3.7万m2,年供热时长为145天。本项目不建设换热站。锅炉烟囱及供热管网依托现有工程。 |
(1)废水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生产废水仅为锅炉排污水,废水经收集后每日用于锅炉房内降尘及浇灰拌湿,废水不外排。
综上,本项目废水均得到了合理有效地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锅炉烟气,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湿法脱硫+SNCR脱硫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可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煤锅炉浓度标准要求,再通过50m高烟囱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再经减震、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飞灰、脱硫副产物。锅炉炉渣、脱硫副产物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定期外卖制砖,废弃布袋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有效,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04396231602 |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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