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11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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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鑫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3月11日我局拟对抚松县鑫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6231602
监督电话:0439-6231619
通讯地址:抚松县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34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抚松县鑫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 |
抚松县抚松镇 |
抚松县鑫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吉林省深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主要提供汽车装饰美容、汽车养护及更换机油、动平衡服务、钣金修理、烤漆和少量更换汽车零部件服务(不包括汽车清洗)。预计维修汽车量约600辆/a(全部为小型汽车),预计烤漆房接待能力为50辆/a。 |
(1)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截留至抚松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污水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焊接过程采用CO2焊机,焊机工作时将产生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为无组织车间内排放。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中的焊接烟尘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要求
本项目喷涂工序在密闭的烤漆房内进行,在喷涂过程中将产生漆雾,烤漆房内采用下抽风的方式将漆雾抽向底部,并在底部安装过滤棉处理漆雾,过滤棉对漆雾的净化效率不低于95%,经过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在产噪较大的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处昼间和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固定设备噪声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将产生废零部件及废旧轮胎收集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焊渣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除旧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砂纸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移动式单机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焊接烟尘可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在车辆更换机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在除旧漆过程中产生废漆屑,收集后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理漆雾将产生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使用的油性漆产生的废漆桶,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周转使用。 |
15843921818 |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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