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1)环境空气环评结论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汽车运输进出施工现场会出现跑动扬尘,采取禁止在大风天气作业、分段施工等措施,产生的扬尘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机械和汽车运输时所排放的尾气,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施工管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管线焊接时间短,热熔废气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工程采用商品沥青,施工现场不设沥青拌和站,沥青铺浇时应避免风向针对这些环境敏感点的时段,并设置围挡,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期间,施工较为分散,施工人员全部租用附近居民住宅,不在施工现场住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附近民房旱厕或公厕,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根本性影响。 由于项目部分管线穿越锦江、施工区域距离头道松花江较近,各施工材料的运输、施工等过程,均会引起扬尘,而这些尘埃会随风飘落到水体中,会增加水体的浑浊度,使水体受到一定的影响。对施工材料采取物料堆放修建维护结构、篷布覆盖等措施,采取该措施后可明显减轻该类污染源对环境的污染,减少物料损失。这种影响是暂时的、短暂的,对地表水体的影响是轻微的。 (3)声环境评价结论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噪声影响比较大,主要是由机械设备的震动噪声造成,其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施工区域内,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对管线两侧的居民将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人、物、材料等,并有专人指挥施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工,尽量缩短施工噪声对民众的影响;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应废弃已破损严重的设备,对于用于居民居住点附近的施工设备,应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抚松县漫江镇旅游扶贫项目基础设施(供热及给排水)工程
抚松县漫江镇
吉林省金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共铺设供热管道7200m,给水管道5300m,排水管道3400m,建设截断阀井7个,排水检查井4个,沥青路面修复8050m2。项目建成后将为漫江镇锦江村5928.16平方米的回迁楼提供供热和给排水服务。总投资2708.5万元,全部政府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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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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