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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23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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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漫江镇旅游扶贫项目基础设施(供热及给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1223我局拟对抚松县漫江镇旅游扶贫项目基础设施(供热及给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9- 6231602

 监督电话:0439-6231619

 通讯地址:抚松县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编:134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抚松县漫江镇旅游扶贫项目基础设施(供热及给排水)工程  抚松县漫江镇  吉林省金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共铺设供热管道7200m,给水管道5300m,排水管道3400m,建设截断阀井7个,排水检查井4个,沥青路面修复8050m2。项目建成后将为漫江镇锦江村5928.16平方米的回迁楼提供供热和给排水服务。总投资2708.5万元,全部政府拨款。  

1)环境空气环评结论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汽车运输进出施工现场会出现跑动扬尘,采取禁止在大风天气作业、分段施工等措施,产生的扬尘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机械和汽车运输时所排放的尾气,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施工管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管线焊接时间短,热熔废气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工程采用商品沥青,施工现场不设沥青拌和站,沥青铺浇时应避免风向针对这些环境敏感点的时段,并设置围挡,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期间,施工较为分散,施工人员全部租用附近居民住宅,不在施工现场住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附近民房旱厕或公厕,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根本性影响。

由于项目部分管线穿越锦江、施工区域距离头道松花江较近,各施工材料的运输、施工等过程,均会引起扬尘,而这些尘埃会随风飘落到水体中,会增加水体的浑浊度,使水体受到一定的影响。对施工材料采取物料堆放修建维护结构、篷布覆盖等措施,采取该措施后可明显减轻该类污染源对环境的污染,减少物料损失。这种影响是暂时的、短暂的,对地表水体的影响是轻微的。

3)声环境评价结论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噪声影响比较大,主要是由机械设备的震动噪声造成,其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施工区域内,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对管线两侧的居民将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人、物、材料等,并有专人指挥施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工,尽量缩短施工噪声对民众的影响;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应废弃已破损严重的设备,对于用于居民居住点附近的施工设备,应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弃土、工程弃渣。其中施工人员产生的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工程弃渣送建设部门指定处填埋;弃方由吉林省锦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运走做工程场地平整使用。本项目施工期汽车等维修均在当地现有汽修厂完成,不在施工场地进行,故无汽修油污和擦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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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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