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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14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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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水电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1114日我局拟对小山水电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9- 6231602

 监督电话:0439-6231619

 通讯地址:抚松县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编:134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小山水电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抚松县松江河镇新立村  吉林松江河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将5#仓库技术改造为危险废物暂存间,主要包括仓储区和上下车装卸区。废旧铅蓄电池年仓储转运量为30吨,废透平油年仓储转运量为6吨,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小山水电站。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还田,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仅涉及废透平油的暂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在各厂界处浓度叠加本底值后其浓度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可达标排放。企业在储油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管理,重点检验储油罐的密封性、密闭性等,所挥发的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如发生废铅酸蓄电池的破裂可能会产生少量的硫酸废气,经车间内抽排风系统后排至大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要求,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等,本环评要求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对于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安装减震垫。车间要选用隔声及消声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操作室采用封闭结构或设隔声操作间,工作人员配备消音设备。在设计中要做到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使产噪设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轻。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本项目场界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运输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事故工况时所泄漏的电解液及时收集至吨桶内(耐酸、防渗)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旧个体防护装备、废拖把、废物抹布拟采用带盖专用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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