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04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收藏
吉林省林业温泉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1月4日我局拟对吉林省林业温泉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9- 6231602
监督电话:0439-6231619
通讯地址:抚松县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34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吉林省林业温泉医院改扩建项目
|
抚松县仙人桥镇
|
吉林省林业温泉医院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新建一栋7层建筑面积为4454m2的住院部楼,改建建筑面积为3200m2的原4层空置楼,住院部楼建成后同四层空置楼连接成一栋住院部,新建1栋柴油发电机房50㎡。食堂依托吉林省长白山仙人桥温泉旅游度假区有限公司现有食堂。
|
(1)废水
项目混合废水排入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排放标准后排入汤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检验室废液属于危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2)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经一体化地埋式设备削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项目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间使用,根据现场踏查,项目所在地仅有极少数时间停电且停电时间较短,项目柴油发电机产生少量废气,经无组织形式排放于大气环境,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运营期主要噪声来源为污水站水泵及医疗设备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经基础振、安装隔振垫,吸音、隔声内墙及距离衰减后,至项目边界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
无
|
无
|
责任编辑:抚松县行政审批局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