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10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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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抚松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年产63.6万吨天然矿泉水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10日我局拟对农夫山泉抚松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年产63.6万吨天然矿泉水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9- 6231602
监督电话:0439-6231619
通讯地址:抚松县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34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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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抚松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年产63.6万吨天然矿泉水生产线技改项目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露水河镇 |
农夫山泉抚松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变污水排放方式,由原来的排放方式变更为经管线输送至露水河镇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生产线设备调整。 |
(1)废水
本项目此次技改总用水量及产品量均不改变,因此此次技改后废水量不增加。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废水、冲洗设备废水、生产线废水(包括膜、瓶、盖冲洗废水及生产线故障排水)。生产线废水与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冲洗设备废水经已建管道排入露水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露水河,对地表水体影响很小。
(2)废气
本项目此次技改的主要内容为:改变污水排放方式,由原来的排放方式变更为向污水处理厂排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生产线设备调整。现有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流程以及原辅材料用量均不改变,劳动人员不增加,因此废气量不增加。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新更设备等运行噪声,为了降低噪声源的噪声值,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中,尽量选用国内外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将主要噪声源布设在厂区封闭厂房内,还应根据噪声源的声频特性,对设备采用基座减震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在厂区周围进行绿化,加大外环境与生产区之间的距离,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此次技改的主要内容为:改变污水排放方式,由原来的排放方式变更为向污水处理厂排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生产线设备调整。现有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流程以及原辅材料用量均不改变,劳动人员不增加,因此无固体废物产生。
本项目现有危险废物均由厂区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废电池定期由环卫部门回收,集中处置,均未按危险废物方式处置。本次环评技改要求,全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雨、防渗和通风,设置危险废物图形标志;不同的危险废物要分区域采用专用密闭容器存放并贴上标签,设专人负责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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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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