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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9-21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第31批 2017年 9 月 20 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6460 | 一是自2017年2月至今,白山热电厂西侧有一气压砖厂,露天堆放约6万吨类似灰状的固体废弃物,春秋两季扬尘大,污染周边环境。二是自2016年至今,白山热电厂在通天沟随意堆放类似灰状固体废弃物约十几万吨;期间,当地环保部门对其覆盖多次,但该厂仍然持续倾倒固体废弃物,导致道路扬尘大,污染周边空气。举报人称当地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位。 | 浑江区 | 大气 | 第一个问题: 9月14日,白山市环保局、浑江区环保分局进行了联合调查。经查,信访人反映的砖厂为白山市天佑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该厂加工粉煤灰蒸压砖,通过环保审批,目前设备还处在调试阶段,生产未达到负荷,故未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厂区内堆放粉煤灰大约1500立方米,只有部分粉煤灰采取了覆盖,其余露天堆放,没有采取防尘措施。 第二个问题:经查,白山热电有限公司与通化恒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粉煤灰、渣总承包合同,在运输过程中车辆未采取密闭及防扬散等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已及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采取相关措施。目前,企业已按要求采取相关措施,正在积极整改中。不存在当地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浑江区环保分局于9月14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砖厂十日内对厂区内堆放的粉煤灰进行遮盖防尘处理,企业已经对堆场进行了遮盖。 第二个问题:浑江区环保分局责令通化恒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防治运输过程中扬散、流失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对运输道路的扬散物进行清理,并处以罚款。 |
无 |
2 | 6464 | 江源区石人镇页岩瓦厂生产工艺落后,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期间排放烟、粉尘,污染周边空气;作业噪声影响周边环境;该厂大量超采取土,致使土矿上面原有的上千亩林地和土地被破坏。 | 江源区 | 大气 生态 |
9月12日,江源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石人镇政府联合调查。经查,江源区石人镇共有砖瓦行业企业14家,生产工艺不属于国家禁止生产的黏土砖瓦类,不属于落后生产工艺。现场检查时,发现有1家新开工建设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投入生产,有8家企业周边有居民居住,企业生产过程中铲车作业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有影响。目前,14家砖瓦行业企业有12家已经整改完毕开始申请验收,2家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经江源区国土资源局排查,石人镇共有4家页岩土矿,均有合法采矿许可证。群众反映“大量超采取土”的页岩土矿为白山市江源区盛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页岩土矿,取得合法采矿权,2006年至2012年期间二次破坏林地被责令恢复植被并处罚,两处被破坏林地已经恢复植被。2013年8月已经因资源枯竭停产,不存在群众反映的超采页岩土问题。 |
属实 | 9月12日,江源区环保局对1家新开工建设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停产,并处罚款。针对作业噪声影响周边环境问题,江源区环保局要求企业在晚17时至早7时、中午11时30分至13时期间不允许铲车作业,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
无 |
3 | 6465 | 一是江源区水源地江源湖上游的大阳岔河和一条小溪处,有人养鸭子、洗衣服、涮拖布、倒垃圾;三岔子段江边垃圾遍地,水体有臭味、呈黑色和黄色。二是江源区政府广场、南北广场、计生广场、站前广场,市民跳广场舞、唱卡拉OK、甩鞭子噪声扰民。三是江源火车站旁边的大烟囱,不时排放黑烟和粉尘,污染周边空气。四是江源区有大量各种矿坑,生态环境破坏明显;砟子镇八宝村及苇塘沟等地露天堆放的煤矿,没有采取有效下遮盖措施。 | 江源区 | 大气 扬尘 噪声 垃圾 生态 |
第一个问题:经查,江源区水源地上游大阳岔河附近有协力村村屯1个,协力村部分村民有到大阳岔河洗衣服、涮拖布、倒垃圾行为。小溪因秋季缺水已经干涸。三岔子段江边在5月份前存在少量垃圾已清理,未发现水体有臭味,呈黑色和黄色问题。 第二个问题:经查,江源区政府广场位于江源大街北侧,江源大街南侧为卫生和计生公园,南北广场在计生公园南侧,站前广场位于火车站附近。每天早晨6时到7时、晚上18时至20时左右,群众在江源区政府广场有跳广场舞及卡拉OK、甩铁质鞭子健身的行为。举报情况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江源区环保局实地勘察,站前广场附近只有一处昌泰供热站,已于2015年进行热电联产改造,烟囱已废弃不再排烟。 第四个问题:江源区从2009年开始恢复治理湾沟煤矿、苇塘煤矿、砟子煤矿西山地面塌陷、湾沟西川泥石流等部分区域,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9月12日,江源区国土资源局到砟子镇和苇塘等地实际查看,大部分煤堆已经采取遮盖措施,有少部分煤堆存在防尘网破损和未遮盖问题。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江源区环保局和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协力村进行劝阻和动员,设置垃圾箱,此现象已减少。 第二个问题:已要求群众跳广场舞噪音明显降低,唱卡拉OK人员不再到广场上唱卡拉OK,甩鞭子的老年人在规定时间早上6时至7时、晚18时至19时锻炼身体。 第四个问题:江源区国土资源局对存在问题的煤堆场进行督促整改,要求9月20日前遮盖完毕并进行复查。 |
无 |
4 | 6479 | 举报人曾于8月中旬向督察组反映长白县新房子镇水库村大地公司硅藻土矿业在耕地内晒白土,导致耕地无法耕种的问题。8月末当地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责令该公司进行了简单的翻土。因无法恢复耕地,举报人再次向督察组反映此事。9月10日当地相关部门给出的处理意见称,大地公司准备将此处的白土运走。举报人对此处理方式不满意,要求尽快恢复耕地。 | 长白县 | 土壤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8月28日,长白县国土局、农业局、交通局、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大地公司下属2家企业为长白大华硅藻土有限公司和白山市长富远通矿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6处硅藻土坯场分散分布于水库村辖区内,非法占用耕地面积为55.81亩;长白县国土局于2017年8月28日,对上述两家企业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查看,土地上有十公分左右的硅藻土层,根据吉林省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土壤检测表明,硅藻土重金属含量远低于原耕地土及背景土,对原耕地土质未产生不良影响,未对耕地造成污染。8月30日,农业局委托吉林省农科院对土壤进行采样分析,预计于9月30日前取得鉴定结果。 9月4日,长白县国土局、公安局再次开展现场检查。经查,硅藻土打坯作业已停止,目前已完成表层硅藻土的清理,上访人认为表层处理即为恢复耕地了,是错误的理解。 吉林大地矿业有限公司长白分公司已于9月7日委托土地复垦资质机构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方案于9月15日已完成,现正组织专家对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评审。 |
属实 | 9月12日,县国土局对大地公司下属的长白大华硅藻土有限公司和白山市长富远通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处罚。吉林大地矿业有限公司长白分公司承诺于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土地复垦,达到耕种条件,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交由土地使用者,并保证土地使用者满意。 | 无 |
5 | 6480 | 白山市浑江区惠民小区6号楼附近,银海浴池每天凌晨4点多开始烧锅炉,烟囱冒黑烟,污染周边环境。 | 浑江区 | 大气 | 2017年9月12日5时,浑江区环保分局对位于惠民小区银海浴池进行检查。经查:该浴池有两台生物质锅炉分别为0.1吨和1吨,该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符合环保要求,现场没有发现原煤,不存在冒黑烟现象。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6 | 6511 | 举报人曾两次向督察组反映,浑江区三道沟镇三道沟村河西岸5.7亩林地被该镇一李姓退休干部毁坏;9月9日下午13点,区纪委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但未做任何处理,并称9月10日上午再到现场处理,9月10日直到13点30分也未见人。 | 浑江区 | 生态 | 举报人反映浑江区三道沟镇三道沟村河西岸5.7亩林地被该镇一李姓退休干部毁坏。举报问题不属实。2017年9月12日,浑江区林业局、三道沟镇政府相关人员再次对举报问题进行复查。经查:举报人在库区和河道内(水淹线内)栽种树木,违反了《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属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8月23日、9月8日,浑江区林业局分别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该案件与1055号案件举报内容重复。 举报人反映浑江区纪委对该案件未做任何处理。举报问题不属实。经查:纪委曾接到举报人6次电话,并把区林业局的调查结果告知举报人,举报人不认可;按照举报人要求,于9月9日、9月10日,区纪委已安排三方当事人当面进行调解,但未成功。 该案件与5029案件内容重复。 |
不属实 | 无 | 无 |
7 | 6524 | 一是浑江区红旗贸易城的露天市场内环境脏乱差,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商户将垃圾污水都倒入金坑河,污染河水。二是金坑河叠坝后流水声音大,噪声扰民。 | 浑江区 | 水、垃圾、其他 | 第一个问题:2017年9月12日,白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经现场踏查,问题如下:1、私搭乱建严重。2、存在占道经营问题。反映属实。 经工商局检查发现,区域共有各类商户30户,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该30户商户逐户进行了检查,30户商户中,有一户久久鸭因经营场所产权问题暂未办理营业执照,已责令其办理营业执照。经商务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造成该区域环境脏乱差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周边饭店、海鲜店、两栋教委住宅居民及私搭乱建业户倾倒生活垃圾所致。市住建局值班领导带队,组织市环卫处相关工作人员共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核查,市场周边没有存留的垃圾,不存在垃圾遍地的情况。经白山市水务局检查,浑江区红旗贸易城露天市场距离金坑河约有455米左右,不存在商户将垃圾污水倒入金坑河污染河水的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金坑河叠水坝确实存在流水声音大的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 2017年9月12日20.55分白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交办函,举报内容为浑江区贸易城私搭乱建和占道经营问题。 为了彻底解决红旗贸易城私搭乱建和占道经营问题,市城管支队研究确定,首先制定《红旗贸易城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开展红旗贸易城周边环境“脏乱差”专项整治,计划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完成。工商局执法人员通知经营者18日之前办理营业执照。 针对此问题对市场周边卫生管理进行全面整治,加大对市场周边的卫生管理和保洁力度。自8月25日以来,市住建局环卫处每日出动垃圾清理人员13人,早6时至晚21时不间断地进行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在市场周边设置了12个垃圾收集容器,出动三轮垃圾运输车1台,同时开通了2个垃圾中转站,延时配合垃圾转运。截止9月12日,共清理露天市场内垃圾378立方米,做到了垃圾日产日清。 (2)已建立常态机制,并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做好卫生整治工作。 第二个问题,白山市水务局立即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13日组织人员及机械车辆对金坑河叠水坝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并将河道恢复原貌。 |
无 |
8 | 6539 | 一是临江市桦树镇内的所有垃圾全部倾倒在松花江水域的石头河道旁,污染河水;近日当地政府为逃避督察组检查,紧急焚烧和掩埋垃圾。二是该镇原香菇合作社被改为养猪场,散发恶臭味,污染周边空气;粪污未经处理直排,污染地下水。 | 临江市 | 垃圾 水 |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2017年9月7日,临江林业局、桦树镇政府、临江市水利局对该举报内容进行了现场调查,临江林业局桦树林场施业区内确实存在垃圾场。该垃圾场始建于2002年,用于处理桦树林场职工生活垃圾,垃圾量约7000立方。2017年9月12日,临江市水利局、临江市环保局、桦树镇再次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垃圾焚烧现象,该垃圾处置地点距石头河600余米且间隔森林,未污染到河水,且待垃圾处理地点恢复平整后计划种植树木,故举报中涉及污染河水不属实。不存在逃避督察组检查,紧急焚烧和掩埋垃圾的情况。 第二个问题:2017年9月12日,临江市农牧局、临江市水利局、临江市环保局和桦树镇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养殖场位于桦树镇,不在禁养区范围内,距离石头河500余米,原为桦树镇锡军香菇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杨希军,主要经营香菇栽培,后因经营不善于2016年12月份转向,购买母猪进行繁殖。“原香菇合作社被改为养猪场”属实。该养殖场,现生猪存栏257头,属于散养户,未办理养殖手续,但该养殖场建有无害化处理池、化粪池、尿液池等设施,粪污及尿液及时清理还田,现场未发现粪液直排、地下渗漏及异味浓重污染周围环境等问题,故举报称该养猪场散发恶臭味、污染周边空气,粪污未经处理直排,污染地下水等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临江市桦树镇与临江林业局正在对该垃圾场进行清理。 | 无 |
9 | 6567 | 来信:江源区石人镇大石棚子村村支书肖某某,自2014年至今,非法毁林100多亩建山庄、养殖场、办公场所、碎石场,挖鱼池、挖沙、挖黄金土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附近村民曾向石人镇政府和江源区环保局、国土局、检察院反映,但以上部门放任不管,石人镇政府、江源区国土资源局和江源区环保局公开做假材料保护肖某某。 | 江源区 | 生态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9月3日,江源区政府组织区林业局、区国土局、石人镇政府组成专案组对石人镇大石棚子村肖某某毁林等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反映的2014年至今非法毁林100多亩建山庄、挖鱼池问题有群众举报过,8月23日已经进行调查,群众反映的肖某某挖鱼塘问题属实,建山庄实际是在鱼塘边建一处看护房,反映占林地100多亩实际是占林地2172.78平方米。反映的建养殖场、办公场所问题,调查结果是同村村民徐某某在2社的1195.24平方米草地和坑塘水面上建设的养鸡场、养牛场及办公场所,未发现徐某某与肖某某合伙建设问题。反映建碎石场问题,实际是小河口村村民彭某某于2016年3月用其父亲在村里的承包地上建沥青搅拌站。2016年4月5日,区国土资源局于对彭修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处罚,并责令将土地恢复原貌。不存在肖某某与彭某某合伙建设问题。反映的挖沙、挖黄金土问题,是白山市江源区开源冷水繁养基地经营者江世涛建鱼池,未发现肖某某与江某某合伙挖砂、挖金问题。以上问题接到群众反映后,区检察院协调区国土局、区环保局、石人镇政府及时调查处理,不存在石人镇政府、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公开做假材料保护肖某某问题。 | 属实 | 8月31日,江源区林业局对石人镇大石棚子村委会占用林地建鱼塘问题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并进行处罚。9月6日,江源区林业局对肖思军占用林地建看护房问题于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并进行处罚。 | 撤销党内职务1人,警告1人。 |
10 | 6568 | 来信:浑江区合兴超市二店西侧的怡滨烤肉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扰民。 | 浑江区 | 油烟、噪声 | 2017年9月12日11时,浑江区环保分局对位于怡滨小区合兴超市二店西侧的怡滨烤肉进行检查。经查:该饭店油烟低排,安装一台油烟净化器,符合环保要求。存在噪声扰民情况。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属实 | 2017年9月12日,该饭店负责人承诺将引风机做隔音处理,于9月18日前整改完毕。 | 无 |
11 | 6603 | 来信:浑江区电厂家属楼同心园小区,13号楼附近的东客运站有一车辆检测点,车喇叭声和马达声等噪声扰民。该检测点后院有人养鸡,鸡叫噪声和鸡粪臭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浑江区 | 其他 | 群众举报属实。 2017年9月12日9时,白山市交通运输局责成白山市公路客运总站进行核查。经查,白山市客运总站于2013年7月在客运总站后院停车场,按规定设立了进站营运班车安全例检台。客车安全检查在半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安检时产生一定噪声,同时客运站地处人、车密集场所,部分车辆常有鸣笛现象。 2017年9月12日14时,浑江区环保分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排查。经查,“该检测点”为公路客运站后院,检查中没有发现有人养鸡,也没有鸡粪臭味问题。举报情况不属实。 |
属实 | 白山市客运总站已经制定整改措施: 1、修订《班车进站协议》,要求班车进出站禁止鸣笛,违反者每次收取违约金。 2、制作禁鸣警示条幅悬挂于安全例检台上方,提示车辆禁止鸣笛。 3、要求驾驶员在禁鸣笛协议上签字违者按《班车进站协议》处理。 4、安排专人监督进出站车辆不准在进出站时和安全例检时鸣笛。 以上措施将保持常态化管理,解决客运噪音扰民问题。 |
无 |
12 | 6604 | 来信: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临江市林业局一付姓科长在四道沟镇三合城村损毁大面积国有林地做苗圃、种人参的问题;至今未见处理结果。 | 临江市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四道沟镇三合城村损毁大面积国有林地”不属实;在国有林地“做苗圃、种参”属实;“至今未见处理结果”不属实。与4332为同一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 2017年9月4日,白山市森林公安局进行现场现场调查,通过现场测量并比对六道沟林场林相图显示该林地为六道沟林场1林班29小班,属六道沟国营林场国有林。现该地块内为人工红松林,目测判断树龄为十年以上。经调阅临江市林业局文件核实,该林地为2004年落叶松皆伐迹地,面积为11.1公顷,不存在损毁国有林地问题,经临江市林业局批复为林参间作,由六道沟国营林场分2次卖给临江市桦树镇居民董某某种植人参,使用年限为5年,董某某于2006年、2007年分2次在六道沟林场1林班29小班内起土种植人参,在种植人参期间与付某某达成协议,由付某某栽种林参间作树木,造林收益由付某某与六道沟林场协商,2007年董某某种参期间,付某某在参地内栽种红松树苗。2017年3月付某某与六道沟国有林场签订国有林地造林、管护承包合同书,红松林收益由付某某与六道沟林场五五分成,松子收益归付某某所有。种树、种参有合法手续,与被举报人付某某无关。 通过现场测量并比对六道沟林场林相图显示该林地为六道沟林场1林班41小班,属三合城村集体林,该林地已发放完林权证,不存在争议问题,与被举报人付某某无关。三合城村居民王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复,于2013年6月10日擅自开垦7.8亩林地,2013年6月29日白山市林业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一年内恢复原状;2、并处罚款。2013年秋天,王某某将其中3.4亩开垦完的林地卖给付某某,付某某于当年将林地种植上人参及红松树苗。经现场勘查,现场有参地3.4亩,其余为林地。 临江市四道沟林业工作站对集体林地内违规建房及7.8亩被毁林地限期恢复原状负有监管责任,相关工作人员已被追责。 与4332为同一问题,白山市林业局、白山市森林公安局、临江市林业局已进行调查。因早已进行了处理,不存在未见处理结果问题。 |
属实 | 2013年6月29日白山市林业局对其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一年内恢复原状,并进行处罚。四道沟林业工作站已于2017年6月1日与付某某、公某某签订《违法利用林地种植人参还林保证书》。 | 无 |
13 | 6605 | 来信:浑江区银河小区税务楼(二中旁边)的楼下仓房过道、仓房屋顶均堆满大量垃圾,无人清理,散发臭味。 | 浑江区 | 垃圾 | 2017年9月12日,东兴街道办事处、金易物业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税务楼的楼下仓房过道、仓房屋顶堆满大量垃圾,无人清理,散发臭味。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2017年9月12日下午1点,东兴街道办事处、金易物业对银河小区税务楼仓房屋顶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攒成堆,9月20日前将垃圾清理完毕。 | 无 |
14 | 6606 | 来信:江源区江源煤业对面有多家煤场,原来此处的良田和湿地,现已大部分被煤矸石回填;风天煤场装卸煤炭时产生扬尘;雨天污水四处流淌,污染附近河流及庄稼;冬季煤场粉碎煤矸石、装卸煤炭时污染尤为严重。 | 江源区 | 生态 扬尘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9月12日,江源区政府组织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到现场实地调查,江源区江源煤业对面有多家煤场,原来此处大部分地块是荒地,有少部分利民村村民承包的耕地未经批准租给他人堆煤,群众反映的“原来此处的良田和湿地,现已经被大部分煤矸石回填问题”部分属实。经区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风天煤场装卸煤炭时产生扬尘,雨天污水四处流淌,冬季煤场粉碎煤矸石、装卸煤炭时污染问题”属实,但未发现污染附近河流及庄稼问题。 | 属实 | 8月7日,区国土资源局责令村委会按照土地承包协议于9月末之前对村民将承包地租给他人堆放煤炭问题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区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地类情况进行分类执法。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风天煤场业主对堆放的煤堆进行遮盖,粉碎煤矸石和装卸煤时采取淋水措施降低扬尘,对院内排出的雨水采取沉淀净化措施后外排,执法人员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防止污染反弹。 | 无 |
15 | 6629 | 来信:浑江区红旗街道党校住宅楼1楼的东沟海鲜饭店,夜间车辆运输货物产生的噪声和白天水泵运转噪声严重扰民;营业期间排放油烟扰民,将冲洗海鲜的废水向地面随意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 浑江区 | 油烟、其他 | 2017年9月13日,浑江区环保分局联合城管部门对位于浑江区党校住宅楼1楼的东沟海鲜店进行检查。经查:该海鲜饭店油烟高空排放,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符合环保要求。存在夜间运输货物产生噪声和水泵运转噪声。存在海鲜废水随意排放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属实 | 2017年9月13日,浑江区环保分局联合城管部门共同对东沟海鲜饭店提出整改要求,该海鲜店老板承诺,严格落实城管部门的整改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