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专题专栏>行政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部门>城乡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返回首页
抚松县住建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4-07-31     信息发布人:住建局

抚松县住建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表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对辖区内特殊建设工程开展消防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

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建工科3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对辖区内特殊建设工程开展消防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

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建工科3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对辖区内其他建设工程开展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

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建工科3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招标投标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该户家庭又以非法手段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或者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的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申请人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承租人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承租人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承租人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违反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抚松镇香江路31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仅填写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职能职责内容,并对权力事项进行简要归纳,并明确执法事项权限范围

填写法律法规以上的执法依据具体名称并标明施行时间

抚松县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城市供水行业监管、审批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运输收集许可证。

《吉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抚松县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修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二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违法行为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未取得、以欺骗手段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一款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九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或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个人需要承担责任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未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立隔震减震工程质量可追溯制度的,或者未对隔震减震装置采购、勘察、设计、进场检测、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和存储,并纳入建设项目档案的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按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的;未在初步设计阶段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篇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的;未按照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按照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施工单位未对隔震减震装置取样送检或者使用不合格隔震减震装置的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未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的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抗震性能鉴定机构未按照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的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抗震性能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结果的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擅自变动、损坏或者拆除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隔震标识的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或设计单位存在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等违法行为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筑师名义从事注册建筑师业务的

《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注册建筑师存在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的;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的;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的;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业务或者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

《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因建筑设计质量不合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二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受聘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的

《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

《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互认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注册建筑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的

《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

《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六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买卖、出租、出借、变造、伪造资质、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二款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中介机构等单位存在违反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出具文书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向所监理的工程派驻监理机构及未履行监理责任的;与发包人或者承包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的;泄露、非法转让依法应当保密的业务和经济技术资料的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设计单位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设计并造成违反规划后果的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在使用、装修、改建、扩建房屋过程中擅自改变现有工程的结构体系或者损害结构安全、消防及抗震功能的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在禁止区域内使用粘土实心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的;在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区域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的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对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的违法责任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将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单位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施工图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后,未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擅自施工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经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进行施工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包业务,以其他单位名义承包业务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包业务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将承包的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资质证书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采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按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的;未在初步设计阶段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篇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的;未按照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事相关专业技术业务活动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经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单位违法受到处罚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应承担行政违法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单位违法受到处罚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应承担行政违法责任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注册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实施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超出本专业规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取得相应资质、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检测机构未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检测机构未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的;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检测机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使用不能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要求的检测人员或者仪器设备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检测人员同时受聘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检测机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结论判定或者出具虚假判定结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未按照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未及时报告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的;未及时报告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不合格检测结果的;未按照规定进行档案和台账管理的;未建立并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活动进行管理的;不满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要求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按照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五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未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并单独列支的;未按照规定实施见证的;提供的检测试样不满足符合性、真实性、代表性要求的;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取样、制样和送检试样不符合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单位违法受到处罚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应承担行政违法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实施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或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工程监理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工程监理企业未依法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依法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按照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通过的新技术、新材料,或者将不适用于抗震设防区的新技术、新材料用于抗震设防区,或者超出经审定的抗震烈度范围的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的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的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存在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的;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的;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的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筑业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企业在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未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的;未提供与工程勘察有关的原始资料或者提供的原始资料不真实、不可靠的;未组织勘察技术交底的;未组织验槽的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工程勘察企业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的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工程勘察企业存在使用的勘察仪器、设备不满足相关规定的;司钻员、描述员、土工试验员等关键岗位作业人员未接受专业培训的;未按规定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勘察技术交底或者验槽;原始记录弄虚作假;未将钻探、取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主要过程的影像资料留存备查的;未按规定及时将工程勘察文件和勘探、试验、测试原始记录及成果、质量安全管理记录归档保存的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工程勘察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未建立或者落实本单位勘察质量管理制度的;授权不具备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开展勘察工作的;未按规定在工程勘察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的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程勘察企业项目负责人存在未执行勘察纲要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未落实本单位勘察质量管理制度,未制定项目质量保证措施的;未按规定在工程勘察文件上签字的;未对原始记录进行验收并签字的;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建设单位逾期不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等违法行为的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仅填写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职能职责内容,并对权力事项进行简要归纳,并明确执法事项权限范围

填写法律法规以上的执法依据具体名称并标明施行时间

抚松县抚松镇松山大街长白山大饭店后北侧二楼

抚松县住建局

事业单位

园林监察

《城市绿化条例》

抚松县抚松镇松山大街长白山大饭店后北侧二楼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仅填写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职能职责内容,并对权力事项进行简要归纳,并明确执法事项权限范围

《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23.12.01修订

抚松镇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乱倒垃圾、污水、粪便,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的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定行政机关

擅自拆除一般环境卫生设施的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参乡路889号

抚松县住建局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批

《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抚松县城市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抚松县住建局五楼

抚松县住建局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热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按时供热

《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一条

抚松县住建局五楼

抚松县住建局

事业单位

燃气监察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

鹿鸣街888号

抚松县住建局

事业单位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给排水设施、市政工程设施维护和服务

《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香江路31号老武装部二楼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