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名称 单位 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抚松县医疗保障局 法定行政机关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实施省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三)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本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抚松县北区行政中心5号楼4楼
单位
名称
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抚松县医疗保障局
法定行政机关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实施省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三)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本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抚松县北区行政中心5号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