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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文旅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02     信息发布人:抚松县文旅局

  抚松县文旅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工作方案

  为推进抚松县文旅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人民政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抚政发〔2017〕9号)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现行的旅游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职能和权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旅游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全面推进文旅局依法行政工作,为推进我县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建立和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全面提高旅游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县旅游产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执法主体。我局主要的执法部门就是旅游执法监察大队,负责我县旅游市场的监管,对旅游企业进行检查,依法执法。

  (二)明确清法制审核事项目录清单。我局此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工作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部门认为涉法涉诉风险较高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三)确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确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的依据是《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

  四、工作步骤

  (一)梳理制定阶段(2020年3月15日至5月31日)。各科室按照任务要求,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方案,集中汇总讨论研究,之后报送法制办。

  (二)公布实施阶段(2020年6月1日至10月31日)。由县法制办对各部门报送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直接反馈各部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确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通过政府法制网站、各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全局行政执法制度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抚松县文旅局行政执法制度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工作列入全局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旅游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的有关文件和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健全制度。结合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的各项制度,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明确内部评议考核的要求、程序和考核结果的应用;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内部过错责任追究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局机关的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抚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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