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审计局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一)审计决定书
1.救济途径一:提请裁决
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抚松县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2.救济途径二: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抚松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抚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二)审计处罚决定书
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抚松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抚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同志如果对本报告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报告之曰起30日内,向抚松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申诉。
四、受理机关
提请裁决:抚松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抚松县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抚松县人民法院
投诉举报电话:0939-622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