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行政检查主体公示信息表 |
发布时间:2025-09-10 信息发布人: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
抚松县行政检查主体公示信息表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检查职责和权限 职责权限依据 办公地址 抚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受委托组织 1.法定执法职责:依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政渔港、植物检疫、动物防疫等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 2.委托执法权限: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相对人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抚松县鹿鸣街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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