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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行政检查主体公示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5-09-10     信息发布人: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抚松县行政检查主体公示信息表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检查职责和权限

职责权限依据

办公地址

抚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受委托组织

 1.法定执法职责:依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政渔港、植物检疫、动物防疫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

  2.委托执法权限: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相对人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抚松县鹿鸣街96号)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