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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方式途径和受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4-07-31     信息发布人:农业农村局

一、投诉举报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电话举报、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举报;
  (二)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投诉、举报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二、投诉举报途径
  (一)电话:0439-6858035
  (二)邮箱:nyncjfgk35@163.com
  (三)地址: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鹿鸣街96号
   三、投诉举报受理条件
  (一)有被投诉、举报对象具体信息;
  (二)明确说明违法行为及违法行为(现象、状态)发生的详细时间地点;
  (三)被投诉、举报的对象或违法行为发生在管辖行政区域内;
  (四)根据职责分工,属于农业农村领域违法事项。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相对人救济途径

序号    
  
  
服务对象    救济类型  具备条件 受理单位 
 
 1   行政管理相对人   陈述、申辩  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2  行政管理相对人   要求听证  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3   行政管理相对人  申请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白山市农业农村局或抚松县人民政府
 4  行政管理相对人  提出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抚松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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