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专题专栏>行政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部门>林业局 返回首页
抚松县林业局2023年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4-01-09     信息发布人:抚松县林业局

抚松县林业局2023年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程序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1 申洪录 自然人 身份证 抚林林罚决字[2023]第001号 盗伐林木 2023年元旦前后在抚松县抚松镇林场施业区61林班12小班泉阳镇江东村小地名东南沟盗伐22株林木,出材量0.7772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种树木(2023 年5月底前在原地补种3 倍的树木即 66 株)2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 1192元 0.1192 2023.1.12 抚松县林业局 一般程序
2 赵亮臣 自然人 身份证 抚林林罚决字[2023]第002号 擅自野外用火 2023年4月24日,未经批准在万良镇仁义村西山擅自野外用火,过火面积0.0211公顷 《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对你擅自野外用火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 200 元罚款,3、原地补种树木50株。 0.02 2023.5.6 抚松县林业局 一般程序
3 王安胜 自然人 身份证 抚林林罚决字[2023]第003号 盗伐林木 2023年正月在抚松县万良镇仁义村西山密伐落叶无松3棵,出材1.071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种树木 (2023 年10月底前在原地补种5倍的树木即15株)2.并处盗伐林木每立方米570元6倍的罚款,即1.071立方米X570元X 6倍=3662 元。 0.3662 2023.5.6 抚松县林业局 一般程序
4 王安胜 自然人 身份证 抚林林罚决字[2023]第004号 擅自野外用火 2023年4月25日,未经批准在万良镇仁义村西l擅自野外用火,过火面积0.01937公顷。 《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对你擅自野外用火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 200 元罚款,3、原地补种树木50株。 0.02 2023.5.6 抚松县林业局 一般程序
5 刘培强 自然人 身份证 抚林罚决字[ 2023]第005号 无植物检疫证书 无植物检疫证书运输板方材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处罚 无植物检疫证书运输板方材 0.2 2023.6.2 抚松县林业局 一般程序
6 吴艳国 自然人 身份证 抚林罚决字[2023]第006号 无植物检疫证书 无植物检疫证书运输板方材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处罚 无植物检疫证书运输板方材 0.2 2023.6.2 抚松县林业局 一般程序
7 杨学珍 自然人 身份证 抚林罚决字[ 2023 ]第007号 擅自开垦林地 在承包的抚松镇新安村云道有林地,未经批准擅自开垦两块林地面积 150 平方米种植人参。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 (2023年10月底前) 清除种植的人参,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每平方米 15 元的罚款,即 15 元*150 平方米=2250 元罚款。 0.225 2023.6.26 抚松县林业局 一般程序
8 于田彬 自然人 身份证 抚林罚决字[ 2023 ]第008号 滥伐林木 2022年冬天在其承包的兴参镇平安村奚广才地滥伐林木90株棵,蓄积1.24立方米,出材0.28 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种树木(在 2023  10 月底前原地补种 1倍的树木即 90株); 2、并处滥伐林木总价值 3 倍的罚款,即 0.28 立方米X400元X 3倍=336 元。 0.0336 2023.6.26 抚松县林业局 一般程序
9 从宝章 自然人 身份证 抚林罚决字[2023]第009号 无植物检疫证书 2023年6月3日,抚松县松江河镇居民从宝章在吉林省长春市购买一车松木板方材,在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情况下运至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家中库房准备自用,2023年7月5日,被折松县森防检疫站执法检查中查获。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处罚 无植物检疫证书运输板方材 0.2 2023.9.14 抚松县林业局 一般程序
10 杜金成 自然人 身份证 抚林罚决字[2023]第010号 滥伐林木 万良镇林场 2034小班149小班内滥伐林木94 株,蓄积11.491立方米,出材8.259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处罚 滥伐林木总价值2097.56元5倍的罚款,即2097.56元5倍=10487.8元 1.04878 2023.9.14 抚松县林业局 一般程序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