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教育行政执法主体 |
发布时间:2024-11-26 信息发布人:抚松县教育局 |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抚松县教育局 法定行政机关 1、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和程序,完善内部制约机制; 2、负责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和奖惩; 3、组织教育行政复议; 4、负责对教育行政执法的错案责任追究; 5、负责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 6、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考核、监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 抚松县参乡路5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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