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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时间:2025-07-14     信息发布人:抚松县公安局

抚松县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最大检查频次
次数 单位(月/季/年)
1 对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1
2 对烟花爆竹单位的行政检查 1
3 对配备公务用枪(弹药)单位的行政检查 1
4 对民用枪支从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1
5 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行政检查 1
6 对旅馆服务业管理的行政检查 1
7 对公章刻制业管理的行政检查 1
8 对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的行政检查 1
9 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规范的行政检查 1
10 对金银首饰加工置换回收业管理的行政检查 1
11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管理的行政检查 1
12 对典当业管理的行政检查 1
13 对旧手机交易业治安管理的行政检查 1
14 对开锁业企业管理的行政检查 1
15 对汽车租赁业管理的行政检查 1
16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依法开展维修业务管理的行政检查 1
17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的行政检查 1
18 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行政检查 2
19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及其服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2
20 对网络与数据安全的行政检查 2

 

初审:安培源    复审:李庆强    终审:王正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