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公安局行政执法职责 |
发布时间:2024-01-19 信息发布人:法律法规 |
抚松县公安局行政执法职责 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管理危险物品; (四)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五)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六)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七)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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