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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公安局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时间:2024-01-19     信息发布人:法律法规

抚松县公安局行政执法职责

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管理危险物品;

(四)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五)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六)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七)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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