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松县第三季度水质公示报告单下载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抚松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白山市常住户口(常住户口...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各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已完成参评人员材料审核工作,现对参评人员进行评审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评审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地址: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新行政中心614室)
联系电话:0439-6253191
...
为全力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抚松县城区内所有主干路和巷路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二、整治重点:
1、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摩托车、电动车、三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3、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4、清理整治违规占用停车位和僵尸车现象。
三、整治措施:
1、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
根据《抚松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按程序综合审定,同意抚松镇等11个乡镇认定的43 户 98人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乡村两级10日内制定并申报帮扶计划,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12317;联系电话:04396858057
特此公告。
附件:抚松县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纳入监测对象
中共抚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 年9月 22日
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要求,经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征兵办严格审验,自主就业大学生退役士兵黄宏云等43人符合《2024年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的条件,现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以上退役士兵考生的加分条件进行监督举报,凡退役士兵考生提供虚假加分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加分,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
根据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吉发(2024)7号)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6项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购房补贴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公示。
公示期日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周六周日除外)。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抚松县就业服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相关文...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使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抚松县新增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新增技术监控设备的路段点位及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1、设备点位:
(1)、天北线85公里处(天北线85公里卡口);
(2)、鹤大线889公里+490米处(鸡冠砬子卡口);
(3)、鹤大线899公里+600米处(车管所卡口);
(4)、抚公线51公里+156米处(边防卡口);
(5)、参乡路外国语门前(外国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养老服务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规定,抚松县民政局研究起草了《抚松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
若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9月12日15:00前将反馈意见传至邮箱:fsmzbgs@163.com;若无意间可电话回复。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程龙
联系电话:13104396235
附件1:《抚松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文件征求意见会签单
抚松县民政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
抚松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