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 (吉人社联〔2023〕12号)《吉林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9〕591号))文件的相关工作要求,经按程序审核,我县符合"就业见习"补助条件39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抚松县人才流动中心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439-6223016
附件:5月公示名单
抚松县人才流动中心
2025年6月10日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的相关工作要求,经按程序审核,我县符合“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28人(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9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12317;联系电话:0439-6858015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公示名单
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确认1户企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医药生产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抚松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度职业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挥培训补贴资金效益,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规〔2024〕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对本省各类申请使用我县就业补助资金开展职业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评估,认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增收效果好和鉴定考核取证率高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吉发(2024)7号)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6项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购房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周六周日除外)。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抚松县就业服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
2025年高考即将来临,为减少噪声对考生的干扰,为考生营造安宁、和谐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就全县高考期间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间:2025年6月7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30;
二、禁止燃放区域:抚松镇城区;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根据情节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