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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司法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20-10-29 信息来源:抚松县司法局

 

  为切实加强非监禁刑罚执行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抚松县司法局着力构建四项机制,摸排线索、重点监管,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群体远离黑恶势力,积极提供线索,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强化“矫”前教育,严把“入矫关”。在“入矫”当天,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被黑恶势力拉拢、引诱以及重新违法犯罪。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689份。全县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无因涉黑涉恶被刑事处罚。

  强化线索摸排,严把“排查关”。明确专人,每周通过手机定位平台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由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报告或司法所工作人员上门走访——“线上+线下”两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涉黑涉恶线索问题进行摸排,全面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对排查出具有苗头性问题,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教育疏导。根据排查情况,调整具体管控方案,对罪名涉及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涉枪涉爆等重点对象一律列为严管等级监管,直至期满解矫。

  强化学习宣传,严把“教育关”。通过集中学习、个别谈话、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走访等形式,向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奖励政策等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远离黑恶势力、积极主动检举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被黑恶势力拉拢、引诱以及重新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208余次,共向社区对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11500余份。通过宣传教育,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斗争意识,避免了社区矫正对象涉黑涉恶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