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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9-26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第36批   2017年9月2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7771     抚松县头道松花江上游自抚松至漫江段有至少4家采沙场,采沙过程中污染江水且破坏水体生态环境。 白山市  生态     经查,头道松花江上游抚松至漫江段原有4家采砂场,分别是兰家营砂场、大青川砂场、黄家崴子砂场、松山砂场。合同到期后4家采砂场均停止采砂,没有偷采、盗采、污染江水等违法行为,2017年6月已拆除全部采砂设备。
    通过抚松县水利局河道站每月巡查,没发有偷采、盗采、污染江水等违法行为。2017年6月15日、7月18日,抚松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队对没有自行拆除采砂设备的企业强制拆除,恢复河道原貌。信访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2 7775     一是江源区大华村山里200多亩林地被人破坏建庙,且无任何手续。二是距大庙500米处有人破坏林地50亩建坟地,破坏生态环境。 白山市 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建庙宇问题是白山市江源区地藏寺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江源区江源街道爱民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江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用地2公顷。庙宇从2011年开始建设,因资金不足一直没有建成,目前仍处于停工状态。2016年11月经现场核查,项目存在违法占用林地9.54亩,但未发现伐木问题。2016年12月江源区林业局已对地藏寺项目负责人刘某某下发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二个问题:赵某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从爱民村村民于某某手中购买8.6亩林地,从2012年4月开始建设坟墓,非法占用林地3401.7平方米。江源区林业局2015年8月已经对赵某某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进行处罚。2017年9月18日经区林业局核查,发现赵某某又在坟地周围毁坏林地2378.2平方米的违法行为。
    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2017年9月18日,江源区林业局再次催促刘某某缴纳罚款,15日内不缴纳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个问题:2017年9月17日,江源区民政局责令赵某某改正违法行为。
9月19日,江源区林业局对赵某某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六个月内恢复原状。
3 7776     一是江源区石人镇有几十家烧红砖的企业,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毁坏大量耕地和林地取黄土烧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上述烧红砖企业及附近大型炼铁厂、铁选矿厂、大型炼硅厂等工厂生产过程中排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当地环保部门曾对这些企业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但上述企业白天不生产,夜间仍在生产。二是石人镇环境脏乱差,垃圾随处堆放,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白山市 生态
垃圾
    经查,江源区石人镇共有砖瓦行业企业14家,其中9家有环评、批复、验收手续,4家有环境影响现状报告表,1家未办理环评手续。2017年7月,江源区环保局对13家砖瓦企业进行检查,有9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损坏老化、无脱硫效果,4家办理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的企业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于2017年5月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江源区环保局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12家企业已经整改完毕开始申请验收,2家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石人镇没有大型炼铁厂、铁选矿厂,只有1家大型炼硅厂为白山市江源区江山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因市场原因,企业从2008年7月-2017年1月,间歇性生产,2017年1月6日江源区环保局监测站对该企业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烟尘、二氧化硫均超标。区环保局要求该企业经监测合格后方可生产,反映生产期间排放烟尘情况属实。2017年6月23日因设备始终无法修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经区环保局不定期对石人镇14家砖瓦企业、江山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夜间突击抽查,未发现企业夜间生产现象。
    9月17日,经石人镇对辖区内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排查,石人镇由于居民居住集中、环境意识差等原因,导致城乡街道垃圾随处丢弃,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
    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江源区江山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投资400多万元购买除尘设施,经监测合格后方可生产。江源区石人镇垃圾中转站设计处理能力20吨/日,承担石人镇及周边村屯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该站已于2017年5月份开工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封闭,计划年末竣工投入使用。
4 7777     华能白山煤矸石电厂,于2009年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征用江源区孙家堡子街道利民村330亩耕地建厂;该厂同时租用该村334亩耕地用于施工建设,租期自2009年6月至2013年5月,约定租期届满后由电厂负责土地复垦,但该厂至今未兑现承诺。举报人曾先后向当地街道、区、市三级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白山市 生态     经查,企业规划选址、发改、环保、国土手续齐全,租用土地签订合法合同,不存在无手续开工建设的问题。华能电厂与利民村村集体、村民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期限为一年、三年不等,同时支付了租金,合同规定租用期满后,对土地进行复垦。由于华能电厂建厂时对排灌设施进行了补偿,原有的排水渠被建成的厂房阻断,所以复垦时水田因水渠阻断无法满足排水要求变成旱田。2016年年初以来,群众向街道、区、市三级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后,区国土资源局积极协调区内水利局,做好水田恢复的项目推进工作,已将相关情况向群众做详细的解释说明。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2017年8月28日,孙家堡子街道将利民村全部临时用地恢复水田项目报到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已经与上级部门沟通,正在着手准备项目的前期工作,近期将进行现场测绘,并做项目设计报告,预计测绘和设计报告编写11月底之前能够完成,项目将按设计内容逐项推进落实。
5 7778     抚松县泉阳镇泉阳电站至偏脸石村线路1号杆至7号杆线路之间,约几万平方米的树木被人砍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白山市 生态     经查,该地块在泉阳林业局大顶子林场58林班和56林班内, 泉石线1号杆至7号杆之间长度为649米,该地块包含泉阳供电所于1999年6月8日承包给宿某某个人使用部分。《国务院关于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为12.3米,现地测量高压线宽度为32米。宿某某于2017年8月16日擅自开垦林地19.7米,泉石线1号杆至7号杆之间现地测量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2786公顷,其中集体林面积0.2936公顷,国有林面积0.9850公顷。信访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2017年9月13日,泉阳森林公安分局森保大队以擅自开垦林地为由对当事人宿某某立案调查,此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6 7779     一是浑江区林业局高某某违法批建林中木材加工房(位于河口街道河口村),造成乱砍滥伐现象严重,270亩林地被毁,7000多棵树被砍伐。二是河口村十社于2014年为建飞宇旅游滑雪场及办公楼,非法砍伐郭某某承包的红松林9.2亩2300株;于2015年冬为建西山坡滑雪场毁林70亩(其中松林约30亩);2016年为滑雪场开辟山道,砍伐南沟原林权人姜某某和郭某某林木5000多棵。 白山市 生态     经查,第一个问题,2017年4月20日,为建设高丽沟子观光园,河口村提出申请,经河口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林业局批准同意后,设立了该临时木材加工房。加工原料全部使用外购木材。
    第二个问题,一是举报人所提到的“河口村十社于2014年为建飞宇旅游滑雪场及办公楼,非法砍伐郭某某承包的红松林9.2亩2300株”问题,与第35批受理编号7422的举报案件是同一个问题。举报情况不属实。二是关于“为建西山坡滑雪场毁林70亩”问题,与第35批受理编号7440案件是同一个问题。举报情况不属实。三是“2016年为滑雪场开辟山道砍伐南沟原林权人姜某某和郭某某林木5000多棵”问题。经调查和林权所有人姜某某、郭某某确认,举报人所说山道是几十年前自然形成的老道,没有毁林和砍伐树木问题。
    信访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7 7801     长白山西景区松江河开发旅游区林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如下后果:一是有人在东南部大山深处毁林种参。二是2017年5月以来,长白山区存量不多的三支九叶草中药被采挖已濒临绝种,同时当地村民为便于采挖野生葡萄、软枣和珍贵树种将有些树木砍坏。三是长白山区每年秋季有人用塑料布围挡捕捉正常迁徙的林蛙。四是有人在河里电鱼、用药药鱼。五是由于上游过量使用农药,残留农药进入河道造成蝲蛄等敏感物种消失。六是当地有不少村民下套捕捉野猪、黑熊和狍子等野生动物。 白山市 生态     经查,第一个问题,东南部共有参地12块,面积46公顷,均为人工林采伐迹地营参,均有批复手续,不存在毁林种参问题。
    第二个问题,通过林场管护人员日常巡护未发现有人采挖三支九叶草(朝鲜淫羊藿)以及乱砍树木现象。
    第三个问题,松江河林业局为增加职工收入,将施业区内有养殖林蛙价值的河流发包给职工,签订了养殖承包经营合同,进行仿生态林蛙人工养殖。在秋季林蛙养殖人员在承包的区域内用塑料布进行围挡,一是捕捉成品蛙;二是为了将林蛙引导到越冬池,不是捕捉正常迁徙的林蛙。林蛙进入越冬池后,承包户会对塑料布进行清理拆除。
    第四个问题,经调查,林场管护人员在日常巡护中发现有人在河里电鱼,未发现药鱼现象。
    第五个问题,除森林病虫害防治部门使用苦参碱等无公害药物防治森林病虫害外,其他各项森林经营不存在使用农药问题,更不存在河道上游使用农药现象。
    第六个问题,松江河林业局施业区内有33个村屯,在日常巡护中,林场管护人员发现过有人下套捕捉野生动物。
    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松江河林业局制定并落实以下措施:     
    一是每年春、秋、冬三个猎捕野生动物易发季节,松江河林业局资源管理部门都会利用有线电视媒体、宣传标语、流动字幕、宣传车宣传等方式大力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二是在林区各个主要路口进行设卡对出入林区车辆及人员进行盘查,严防捕猎工具入山、严防猎获物出山,严厉打击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
    三是2016年1月,松江河林业局按照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要求,集中销毁了近些年没收的各种捕猎套具878个,确保野生动物安全。
8 7802     一是江源区居民的饮用水源是河水,上游河水污染严重,污水、粪污等经常流入河中,威胁居民饮用水安全。二是孙家堡子大桥至高中段已建的江边绿化带被人砍伐种地。三是江源区所辖的林地未按政策退耕还林,或砍伐后未植树,或改为农田;如政府办公楼后山及山后利民五队、六队的山地被人耕种;江源辉南或靖宇段及至吉林段公路上,随处可见山上林间种地的情况。四是江源区江水水质极差,污水、垃圾等被大量排入江中,严重污染水体环境。五是扳石铁矿在高山上开矿,破坏生态环境。六是六道江水泥厂生产过程中排污,污染周边环境,且将山破坏得光秃秃的。 白山市
生态
垃圾
    第一个问题,群众反映的饮用水水源主要有西南岔河、正岔河、大阳岔河汇入,饮用水源地库区上游无污水、粪污排入河中,水源地保护区内没有工业企业和其它排污单位排放污水,2017年6月,江源区自来水公司委托长春谱尼测试公司对大阳岔河水源进行了109项指标检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第二个问题,江源区孙家堡子大桥至便民桥段路旁无绿化带只有大型乔木,便民桥至高中段有绿地公园,种植大型乔木,未发现有砍伐树木情况但绿地有种菜情况。
    第三个问题,江源区2003年至2004年退耕还林工程已经实施,区内坡度25度以上坡耕地已按退耕还林政策还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坡度不到25度的地块,不在退耕还林政策之内。区内皆伐迹地都已按规程造林并缴纳造林保证金。政府办公楼后山没有种地行为,利民村四、五、六社山地属于大阳岔林场的国有林地,不存在村民在国有林地内开荒种地问题。江源区辖区内江源至靖宇段公路旁,是三岔子林业局的国有林地,三岔子林业局定期对国有林地进行排查,未发现村民在国有林地内开荒种地。
    第四个问题,浑江干流江源段,主要有西南岔河、正岔河、大阳岔河等河流汇入,江源区水利局每年对各河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落实“河长制”以来,各河流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浑江干流每天实行日常保洁管护。2017年6月30日,白山市环保局通报主要江河水质断面及水环境质量,浑江干流的汇入支流大阳岔河、西南岔河、正岔河水质均为一类、二类标准。
    第五个问题: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手续齐全,采矿许可证在有效限期内合法经营,没有违法开采行为。
    第六个问题:经查,六道江水泥厂实际为金刚(集团)白山水泥有限公司,2017年该企业排放废气、噪声污染物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中水回用,无外排。吉林金刚(集团)白山水泥有限公司一直是白山市环保局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定期、不定期的现场监察、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对企业的生产排污状况实施严格管控。没有发现超标排污现象,没有污染周边环境现象。该企业北侧为山体,系石灰石矿石开采区,且林业手续齐全,没有违法开采行为。对山体剥离草皮土壤堆存在采矿区范围内,企业已向当地国土部门缴纳植被恢复备用金。
属实     第二个问题:江源区区住建局下发公告,要求居民5日内将菜地内小菜自行清理干净,同时对树下进行清理,恢复绿地公园应有面貌。
9 7803     临江市蚂蚁河村老管家、老王家两家砂场在蚂蚁河毁坏在册耕地100亩,并在五道沟山毁坏树木挖风化沙。目前老管家沙场正在毁坏20亩耕地挖沙,督察组进驻吉林省期间未作业,现已将原耕地的好土拨离,准备挖砂石;当地国土部门到现场却视而不见。 白山市 生态     经查,蚂蚁河乡蚂蚁河村存在举报所称沙场,经营人分别为管某某、王某某。2017年8月,临江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当日到达现场发现此二人存在破坏耕地行为,管某某破坏耕地2323.70平方米,王某某坏耕地4738.15平方米,随即对此二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恢复地貌。管某某未涉及林业管理层面,砂场内无风化砂现象;王某某家砂场位于临江市蚂蚁河森工林地变更图46林班5小班中,资源档案记载为耕地,经现场踏查,该地没有破坏林地现象发生。经2017年9月17日现场检查,管某某沙场已恢复地貌,王某某沙场也已基本恢复地貌,未发现将原耕地好土剥离、准备挖砂石行为。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临江市国土局已分别于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8日对管某某、王某某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恢复地貌。管某某现已恢复完毕,王某某基本恢复完毕。
10 7804     江源区至靖宇鹤大高速公路ZT13标段,施工期间将废弃渣土放置在江源区正岔街道新开村四社大榆树地山顶,致使140多亩的耕地和林木被毁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白山市 生态     经查,2017年5月23日,江源区至靖宇鹤大高速公路ZT13标段工程项目编制了《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靖宇至通化段项目(江源段)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通过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5年,江源区新开村四社堆放的废弃渣土为鹤大高速公路靖宇至通化段新开村施工生产生活区用地,实际压占耕地和林地126.75亩。信访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依据《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靖宇至通化段项目(江源段)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2017至2018年为工程复垦期,正对所压占块段进行复垦,复垦方向为旱地和林地,土地复垦率为100%。目前,项目区土地复垦工作已经开始实施。
11 7805     临江市林业局职工王某某,于2014年秋承包了临江林业局挖绿化树工程,施工时盗挖林业局林木3000多株移栽到农田地里,无人敢管;林业局领导有十余人因过问此事被打。王某某还用非法盗挖的林木在临江林业局桦树魏家地区及其自家的大西苗圃里栽成成片的绿化树。 白山市 生态     经查,2014年7月17日,王某某与临江林业局签订了《绿化苗木培育合同》,合同中绿化苗培育地点位于大西林场54林班17小班和39林班9小班,树种为云杉。2014年6月之前,王某某经审批在临江林业局采挖绿化树木,王某某将挖出装车后货主临时不要的绿化树木移栽到合伙人承包的农田,现地有白桦968株、云杉670株。林业局领导有十余人因过问此事被打不属实,临江林业局5名中层干部是因其它工作原因与王某某发生肢体冲突。临江林业局辖区桦树林场魏家区域内没有移栽成片的绿化树木;王某某承包的大西林场苗圃地内现有的1698株云杉,是于2011年在临江林业局树木采挖小班中经审批采挖后移植的。采挖时,临江林业局按照《临江林业局树木采挖管理办法》派开发公司及林场派员现场监督作业,并出据了苗木发车小票。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12 7806     吴某某于2004年在江源区三岔子林业局新胜林场承包150公顷林地,破坏林地种植林下参;2005年至2006年期间,靖宇县天合兴矿业公司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伙同三岔子林业局领导将林地里人参挖走,毁坏所有树木开铁矿,破坏生态环境。 白山市 生态     经查,吴某某系新胜林场职工,于2004年10月25日与三岔子林业局签订林下种植承包合同种植林下参,承包面积150公顷,地点在原新胜林场的44、74、90林班,合同承包期限10年。当时搞林下综合开发,承包种参不需要进行审批。承包人当年采取点播的方式进行种植,由于自然条件差和经营不善,致使种植失败,承包人吴某某于2008年死亡。通过现地查看,未发现有破坏林地种参现象。由于吴某某种植林下参失败,承包地早已荒芜,已没有林下参,因此不存在靖宇县天合兴矿业公司伙同三岔子林业局领导将林地里人参挖走情况,又对所在林班进行现场勘查,该区域没有矿点,也没有发现毁林开矿行为。信访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13 7807 来信:临江市桦树镇西南岔村村书记伙同林业局领导,于2010年至2014年期间将于某某的200多亩耕地和林地霸占,毁坏林地全部幼树;将全村45千亩防护林地采伐后开墓地。 白山市 生态    经查,于某某在西南岔村有自留山12亩、耕地26亩,2009年与范某某(原临江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某的姐夫)签订自留山转让协议书,将小地名西沟塘子与小地名二十七亩地自留山共计12亩林地转让给范某某,转让期限为长期转让,该地无林木,不存在毁坏林地全部幼树问题。2010年之前,西南岔村村委会曾进行过林改,村委会将集体林地全部竞价出售,剩下的都是村民的自留山,该村也没有防护林。信访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14 7831     举报人是受理编号1023号信访件的被举报人姜某某,1023号信访件举报人吕某某是举报人姐姐的前夫;举报人称1023号信访件涉及的三块林地生态破坏问题属实,但并不是举报人造成的,是吕某某拿着伪造的临江市林业局参地批复文件在举报人父亲的承包林地内毁林种参并出售林地202亩;举报人的父亲和姐姐当时并不知情,待知晓此事后立即向临江市森林公安大队反映并多次催办,但至今无果。举报人称吕某某还曾非法毁林种参198亩,并以欺骗手段卖给参农种参,吕某某一战友曾多次就此事向临江市森林公安大队反映,至今无果。 白山市 生态     经查,举报人父亲承包的一部分林地于2002至2008年被吕某某以持假参业用地批复的形式,将位于蚂蚁河森工林相图31林班12小班,32林班(1、2、4、5、6、7、8、9、10、11、13、14小班内)的林地,非法转让他人开垦成参地,面积194.51亩,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此案于2015年10月26日,被临江市森林公安大队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期间,举报人曾向临江市森林公安大队反映此事并多次催办。但由于该案十分复杂,涉及人员多,案发时间跨度大,取证困难,未能结案。
    举报人举报非法毁林198亩的地点位于临江市桦树镇东北岔东小山村小地名69夹槽子,吕某某于2012年7月间,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开垦苗圃地为由擅自在临江市桦树镇东小山村69夹槽子(桦树森工林相图33林班4、6小班)集体林地内开垦林地70.365亩,后将开垦林地卖给他人种植人参。2016年8月29日,吕某某取保候审,2017年7月7日,临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吕某某的行为是否改变林地用途,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的事实无法查清,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能反映无果问题。
    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2017年8月222日经申请白山市林业局,此案由白山市森林公安局督办,临江市森林公安大队于8月23日对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取保候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问责已在编号3401案件中公开。
15 7833     临江市六道沟镇有很多生产加工硅藻土的企业,均无环保设施,生产加工时噪声扰民,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严重超标。督察组进驻吉林省期间,上述大多数企业都白天停产,夜间生产。 白山市 噪声
大气
    经查,临江市六道沟镇共有硅藻土加工企业15家,通过环保验收6家,通过环评审批、未验收9家,目前,在建1家,停产11家,生产3家。除1家企业正在建设中,其余14家企业均安装了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临江市环保局积极推进煤气发生炉改为燃用天然气工作,已完成改造5家,正在改造3家,筹备改造3家,一直停产3家。经临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生产企业进行监测显示,噪声、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白天停产,夜间生产情况。信访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16 7895 来信:江源区湾沟镇交警队附近有一生猪屠宰场,将垃圾和炉灰倾倒入附近小河,生产废水也直排入河,污染水体环境。 白山市    9月17日,江源区政府组织区牧业管理服务中心、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湾沟镇政府到湾沟镇交警队附近生猪屠宰场实地调查。经调查,该屠宰场于2016年12月办理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垃圾和炉灰倒入河内现象。该场生产污水经处理后排入蓄水池,待蓄水池满后,运走做农家肥,未发现生产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河道的现象。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17 7896 来信:举报人对受理编号6100号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不满意,当地政府虽对村北侧违建的人参交易市场作出了没收大棚、活动板房的处理决定,但该市场仍在交易;市场管理人扬言中央环保督察组911日巡视日程完结,如不取缔非法市场,还会得到抚松县政府的保护。 白山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                             
1、举报内容该市场仍在交易属实。 2017年9月17日抚松县国土资源局会同万良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到万良镇万兴村北侧交易场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市场仍在交易。                            2、 举报内容“中央环保督察组9月11日巡视日程完结,如不取缔非法市场,还会得到抚松县政府的保护”不属实。抚松县国土资源局对该交易场所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交易大棚的违法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于2017年9月6日对张纪成等7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抚国土资行罚字[2017]第24号),处罚内容: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门卫44平方米,彩钢房1275平方米,办公室271平方米和其他设施。
属实 一、针对正在交易的情况,抚松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9月6日对张纪成等7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抚国土资行罚字[2017]第24号)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门卫44平方米,彩钢房1275平方米,办公室271平方米和其他设施。                                        二、针对市场管理人扬言“中央环保督察组9月11日巡视日程完结,如不取缔非法市场,还会得到抚松县政府的保护。”抚松县国土资源局按照行政诉讼法相关程序,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没有履行拆除决定或拒不拆除,抚松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8年4月底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非法设施全部拆除,恢复地貌。 通报党委1人、党组2人。 
18 7897 来信:江源区湾沟镇晟泉山庄在河道两侧破坏100多亩耕地、林地建山庄,将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污染水体环境。 白山市     经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9月17日,江源区政府组织区林业局、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湾沟镇政府到湾沟镇晟泉山庄实地调查。
    “晟泉山庄在河道两侧破坏100多亩耕地、林地建山庄问题”部分属实。晟泉山庄位于大阳岔镇大东村三社,实际占地面积28亩,均为集体耕地。该山庄业主赵某某,于2012年与大阳岔镇小东岔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四荒地承包协议”,约定小东岔村民委员会将面积为1.3公顷的四荒地承包给他发展冷水鱼繁养殖项目,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进行备案。2012年下半年,赵本汉未办理手续将养殖项目基地私自改建为山庄。                                                                           “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污染水体环境”情况不属实。经检查,晟泉山庄无排污口向河道排污,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浇灌院内菜地。
属实 2013年1月,江源区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2月16日对赵某某违法行为作出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赵某某于2013年3月4日全部缴纳了罚款,但在法定期限内未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未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2013年8月27日,区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江源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未执行到位。2017年9月19日,区国土资源局、大阳岔镇责令业主30天内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如不拆除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予以拆除。
19 7898 来信:江源区九林木业建在居民区内,生产期间排放大量烟尘和粉尘,污染周边空气,影响附近居民健康。举报人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白山市 大气     经调查,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9月18日,江源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九林中加雪糕棒制造有限公司检查。
“九林木业建在居民区内,生产期间排放大量烟尘和粉尘,污染周边空气,影响附近居民健康”情况不属实。该企业始建于2004年7月,环评、验收手续齐全,当时周边无住宅。2010年上半年,周围建设成为居民区。2010年至2016年,区环保局每季度到企业执法检查一次,因企业锅炉为4蒸吨锅炉,以木屑为燃料,排放烟气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2014年、2015年、2016年对企业锅炉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由于江源区2017年开始全面取缔10蒸吨以下锅炉,该厂锅炉在取缔范围内,导致蒸煮车间无法生产,该厂于2017年6月停产。2017年开始,江源区开始建设木材加工工业园区,该厂同意迁入工业园区,新厂正在建设,待新厂建设完毕企业将退出城区进入园区。      
   “举报人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果”情况不属实。2014年年初以来,区环保局接到过反映九林木业排放烟尘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及时对企业排放烟气进行监测并将结果向信访人及时答复。
不属实
20 7899 来信:江源区荣华村石材加工厂生产期间扬尘大,严重污染周边空气,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向当地环保局反映,环保局只是简单处罚了事,污染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 白山市 大气     经调查,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9月18日,江源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荣华村石材加工厂实地调查。 该厂于2008年6月建厂,有环保手续,从建厂至今一直未生产。区环保局从2009年至今从未接到过荣华村石材加工厂的信访问题,也不存在只处罚不解决问题的情况。
不属实
21 7900 来信:抚松县抚松镇袁某某在抚松县双沟电站库区山上毁林建山庄,破坏生态环境。 白山市 生态 该案与第26批4870案件并案处理。经调查,反应问题部分属实。  
   2017年9月17日,抚松县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移民、农业和畜牧业局、兴隆乡政府、野山参保护局、松江河电厂对举报内容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一、在库区内毁林建山庄问题属实。该11处房屋无任何审批手续,经抚松县国土资源局和抚松县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确定为违规建筑。
    二、毁坏国家林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的11处建筑物,均建在松江河水力发电站征占地范围之内[吉林松江河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证号为《抚国用(2012)第062100630号》]。此地块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毁坏国家林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属实    抚松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7月20日立案调查《立案号(抚国土立字(2017)26号)》,现已查实确系存在违建现象,已按照国土资源局相关法律法规进入处罚程序。于2017年9月18日下达《处罚决定书》,2017年9月18日至2018年3月28日为被处罚人诉讼期和催告期,2018年3月29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8年4月6日法院裁决。2018年4月8日实施没收。
   
党内警告4人。
22 7901 来信:江源区至白山的1路公交车上播放广告的声音大,超过90分贝以上,1个小时车程有半个小时播放广告,严重干扰乘客休息。 白山市 噪声     经调查,反映的“公交车上播放小广告”情况属实。9月17日,江源区交通局与区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共同到1路公交车内查看,公交车上存在播放小广告声音大、播放广告时间长,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9月17日,区交通运输局协调区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当日对江源至白山1路公交车内广告噪音问题进行整改,降低车内广告播放声音,车内商业广告播放时间不得多于每小时20分钟。
23 7902 来信:江源区石人镇天桥村金矿生产期间,将废水直排入河,污染水体环境,致使河水散发难闻气味。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该矿停产几天又恢复生产。举报人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但环保部门长期包庇该厂。 白山市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9月18日,江源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白山市利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实地调查。“江源区石人镇天桥村金矿生产期间,将废水直排入河,污染水体环境,致使河水散发难闻气味”情况属实。经检查,该矿于2012年4月办理环评手续,2012年6月20日经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该公司于2017年8月开始进行基础建设,开始打巷道探矿,尚未正式生产,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按环保要求建设防渗漏沉淀池,导致试生产时矿内涌水直排。8月22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后立即责令该企业整改违法行为。
    9月18日江源区环保局又到企业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存在长期包庇该厂问题。
属实     2017年8月22日,江源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江环改字[2017]042号)。2017年9月18日江源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再次到该公司检查,该公司“三同时”建设已完成,已按环保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由吉林省环保厅验收完毕,近期能够出具验收报告。
24 7903 来信:江源区城墙街道爱林村有一王姓外地人,多年以来一直用废沙石堵塞道路和河道,严重影响周边几户村民种地,且影响汛期泄洪。举报人向当地水利、国土等部门反映无果。 白山市 其他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9月17日,江源区政府组织区水利局、区国土局、区交通局、城墙街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爱林村有一王姓外地人,多年以来一直用废砂石堵塞道路和河道,严重影响周边几户村民种地,且影响汛期泄洪”问题不属实。经排查,爱林村无法找到王姓外地人。经逐段排查,爱林村没有用废砂石堵塞道路和河道现象,不存在严重影响村民种地现象,更不存在影响汛期泄洪问题。
   “举报人向当地水利、国土等部门反映无果”情况不属实。经向区水利局、区国土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从未接到过类似问题的举报。
不属实
25 7904 来信:浑江区红土崖镇珠宝沟村村干部大量出卖林地改为坟地,破坏生态环境;其中六社北大山后面的曲家营水库东面的林地破坏尤为严重。 白山市 生态     2017年9月17日,浑江区林业局、民政局、红土崖镇政府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红土崖镇珠宝沟村集体林地总面积1232.2公顷,在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按照规定,有1203.6公顷集体林地分给了村民,村干部无权处置,珠宝沟村集体预留的28.6公顷林地为红松母树林,林地内无坟茔,树木保护完好。举报情况不属实。
    珠宝沟村六社北大山共有集体林地28.7公顷。从1981年以来,这些林地以自留山、承包经营等形式分给村民经营。在村民承包经营的林地内,存在埋坟问题,都是经承包者同意后在林中空地埋的,埋坟后都积极植树造林,没有毁坏树木和林地。举报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26 7905 来信:靖宇县水利局渔政站站长张某某和其亲属在白山湖自然保护区煤矿水头非法用网箱养鱼,破坏生态环境。 白山市 生态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017年9月17日靖宇县水利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实为吉林市白山湖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引进名、特、优新鱼种网箱养殖试验用,引进名优鱼种鲟鳇鱼、单鳜、重唇等,划定试验养殖面积7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270平方米。该公司于2009年在吉林省政府依法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属于合法养殖。“破坏生态环境”情况不属实,该网箱养殖采取人放天养的无公害化养殖,不投放饵料和使用药物,因此不会对水域及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此养殖试验点因距离清江渔政管理分站近,所以公司委托清江渔政管理分站负责日常看护和管理,并非靖宇县水利局渔政站站长张某某和其亲属的个人行为。
  不属实
27 7906 来信:抚松县松江河镇十中南侧45栋楼南环境脏乱差,有人种菜下粪肥导致臭气熏天、蚊虫乱飞;楼前面绿地上很多违建小房子,经营多家餐饮小店,往来用餐人和车辆极多,阻碍交通且存在噪声污染问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白山市 噪声、大气、其他      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2017年9月17日由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牵头,松江河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环境保护局到实地进行了联合调查。经查:
    一是抚松县松江河镇十中南侧45栋楼南确实有个别业主种植蔬菜,但无下粪肥情况,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二是45栋楼楼前存在7个违建房,因违建房建在人行道和车位上,阻碍交通,情况属实。    
    三是关于举报内容中“违建小房子,经营多家餐饮小店”情况部分属实,举报餐饮小店具体位置在45栋楼对面,存在油烟和噪声污染问题属实。(该问题同33批7027第二个问题) 
属实     针对居民违建阻碍交通问题,2017年9月17日,抚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7家违建房下达“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城镇(乡)规划区内私搭乱建的通告”,发布后由当事人五日内自行拆除和清理,恢复人行道和车位的原样,解决违建和交通不畅问题。                 
   2017年9月14日,抚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松江河中队对7家有油烟和噪声污染的商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七家商户进行停业整改,符合标准后方可恢复营业。 2017年9月15日起七家商户均已停止营业开始整改。                             
28 7907 来信:江源区湾沟矿生产沟有一养猪场,雨天猪粪污水横流,散发气味严重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白山市
大气
    经调查,反映的问题属实。                                                                     
    9月17日,江源区政府组织区牧业管理服务中心、区环保局、湾沟镇政府到湾沟矿生产沟养殖户李某某家实地调查。经调查,该养猪场于2002年5月开始投资建设,2003年 3月开始养殖,现养育肥猪400头左右,不够养殖场规模,因此未办理环评手续。该场猪粪能够日产日清,提供给附近农户运到附近田地里,但运粪车在运输时有撒落现象,雨天粪堆没有遮盖存在粪污随雨水外流的问题。
属实     9月17日,区牧业管理服务中心、区环保局人员对该养殖户提出整改要求,必须立即按标准建化粪池和堆粪场,防止粪污及污水外溢此类情况再次出现。
29 7908 来信:江源区有一非法炼油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污染周边空气,影响附近居民健康;20161011日夜间,该厂生产过程中毒气外泄,导致村民张某某中毒至残,当地环保局至今未给出任何检测结果。 白山市 大气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9月17日,江源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区公安局、石人镇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江源区有一非法炼油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污染周边空气,影响附近居民健康”情况属实。经调查,天桥村宝鑫矿业院内有一新建炼油厂,经营者吴某某于2015年11月租赁江源区宝鑫矿业场地,2016年5月开始建设并安装设备,2016年10月10日项目未建设完成时开始加热清洗购进的旧油罐,将油罐内存有剩余的粘油用煤炉加热融化后导入油罐车中,加热时产生烟气。
    “2016年10月11日夜间,该厂生产过程中毒气外泄,导致村民张某某中毒至残,当地环保局至今未给出任何检测结果”情况部分属实。2016年10月11日晚22时,江源区公安局接到电话报警,称天桥村新建一炼油厂,生产时将村民张玉兰熏倒。区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到现场调查处理,2016年10月12日上午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接到报案赶到现场时该厂已停产,无法做烟气监测也无法出具当时的检测报告,区公安局、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均无法认定“吴文涛炼油厂生产过程中毒气外泄,导致村民张玉兰中毒至残”,相关问题应经司法鉴定予以认定。
属实     2016年11月10日,区环保局因未批先建问题对吴文涛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江源环罚字[2016]004号)对企业处以罚款,2016年11月13日,因渗坑排放污染物对吴文涛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江源环罚字[2016]005号)对企业处以罚款,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16年10月 17日,区公安机关对吴文涛非法炼油厂依法进行查封。
30 7909 来信:举报人对受理编号5056号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不满意,浑江区七道镇驮道村43号地块的7亩国有林被毁建坟地一事无人解决,816日(督察组进驻吉林省期间)刘某某仍在卖地建坟、修路。 白山市 生态     2017年9月17日9时,浑江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和七道江镇政府到达七道江镇驮道村43号地块现场查看。经查:
    经对照2002版林相图,该地块为驮道村集体荒地,实测面积为7.4亩,并非国有林地;经对照驮道村集体土地台账,此地块地类为集体荒地,地上没有林木生长,不存在毁坏林地现象。现场有4座坟,占地总面积约为16平方米,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在荒地建坟。举报情况不属实。
    现场坟地边只有一条历史形成的老路,没有新修道路和道路扩边现象,也没有新建坟墓。举报人举报的“8月16日督察组进驻吉林省期间刘某仍在卖地建坟、修路”。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31 7948 来信:临江市桦树镇西南岔村韩某某的6亩土地被人侵占,所栽树木被毁坏。 白山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17年9月17日,临江市国土局、桦树镇政府、桦树林业站联合进行现场调查。2000年6月,王某某与于某某签订了自留山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中注明有6亩地于2003年秋后还给于某某使用。而王某某与杨某某之间没有6亩地什么时间使用到期的协议,杨某某于2003年10月20日办理了土地承包手续,拒不将6亩地还给韩某某。韩某某提供证据是自留山转让协议,王某某承认给杨某某6亩地使用到2003年秋后还给于某某使用,但无凭据,杨某某说不承认此事,且有土地承包合同。
因为韩某某与杨某某纠纷未解决,韩某某栽上小树苗,杨某某给毁坏,杨某某经营什么,韩某某也进行毁坏。
    因该事属民事纠纷,当地政府正协调纠纷人员走司法途径。
不属实
32 7949 来信:国家电网吉林省白山市公司,违法在浑江区河口街道河口村附近的林间施工供电,支持林内的非法木材加工厂安装电锯生产,致使盗伐木材在林间加工,毁坏涵养林和水源地植被。举报人要求追究违法供电的直接责任人,拆除违法建设的供电设施。 白山市 生态     2017年9月17日,浑江区林业局、国土分局、河口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调查。经查:  
    举报人反映木材加工厂问题与受理编号7779号反映的问题相同。
    经查,“在林间施工、破坏植被”问题,是河口村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所为,浑江区林业局已于2016年8月20日,依据《森林法》第十八条,对河口村民委员会做出了行政处罚(浑稽查林罚决字[2016]010号),该地类不属于涵养林和水源地。举报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33 7954 来信:浑江区金河小区、修正桥鑫城山水和鑫德南郡北侧商业街三个项目无任何手续,占用河道绿地建楼,应退后30米。 白山市 其他 经白山市规划局调查:    
     1、浑江区金河小区项目目前已建成近20年,该项目有相关手续;2、修正桥鑫城山水项目目前已停建,无相关手续;3、鑫德南郡北侧商业街项目已于2016年10月办理无籍房手续。3个项目均不占河道绿地。
属实 修正桥鑫城山水项目,根据白山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利用已建部分打造满族风情商业街及酒店公寓项目。
34 7955 来信:长白县修铁路时在抚松县松江河镇老松江(二组)破坏农田30亩,现已无法复耕。 白山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17年9月17日,抚松县松江河镇政府、抚松县国土局、农业局、畜牧业局联合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松江河老松江村只有一条铁路是1965年以前修建的由通化到二道白河的一条铁路,修完铁路后才有的村屯当时叫老松江菜业队。至今没有修过到长白县的铁路,也无破坏农田现象。
不属实
35 7956 来信:一是八道江区百合一期2号楼24号车库有人加工黑心食品,生产期间油烟和噪声扰民。二是八道江区龙都一品大厦一楼经营手机和袜子的业主使用高音喇叭叫卖声扰民。三是长白山山货市场将生活污水都直排入浑江。 白山市 其他     2017年9月18日上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百合一期2号楼24号车库进行现场核实,该食品加工店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反映情况属实。
    2017年9月14日10时许,白山市公安局东兴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到现场检查,经检查,八道江区龙都一品大厦一楼经营手机和袜子的业主使用高音喇叭叫卖声扰民属实。
    2017年9月17日清晨4:58分,市维护处接件后,立即组织排水队技术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2017年7月14日市维护处对山货庄的污水管线已进行截污纳管改造,新建污水管线15.7米,将山货庄排放的生活污水接入市区污水主管网,不存在污水直排问题。
属实     2017年9月18日上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对该加工场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加工行为。
    9月14日,东兴分局对八道江区龙都一品大厦一楼经营手机和袜子的业主分别给予治安行政警告处罚,并对其音响的音量进行了规定(不得超过55分呗)。9月16日,东兴分局又对上述两家店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音响音量超标情况。
    2017年7月14日市维护处对山货庄的污水管线已进行截污纳管改造,新建污水管线15.7米,将山货庄排放的生活污水接入市区污水主管网,同时对原管线进行封堵。不存在污水直排浑江问题。
36 7957 来信:2016年长白县十四道沟镇十四道沟村冷沟子林场内,极限运动项目投资方所承包的林场土地,被十四道沟镇政府干部破坏采土,回填他们自己所承包的土地建厂房,租赁给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放山娃食品有限公司使用。 白山市  土壤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9月17日9点,十四道沟镇政府、长白县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联合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极限运动项目位于十四道沟镇十四道沟村往县城方向1公里处。长白县林业局冷沟子林场迄今为止并未和任何企业及个人签订过国有林林地承包合同;该处正在开展长白县鸭绿江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防治项目为第一区段治理工程;长白县朝鲜族自治县放山娃食品有限公司厂房是长白县昌迪土特产有限公司于2013年在十四道沟镇十五道沟沟门筹建的人参密片加工项目,2014年完成厂房建设,建厂垫方来源分别为十四道沟建变电塔撤的土方、十四道沟村修泊油路撤的土方、十五道沟村修供排水撤的土方和十四道沟镇清理环境卫生产生的可利用的垃圾石料用于场房垫方,未在该地段采土,十四道沟镇政府干部没有在此地破坏采土。
不属实
37 7958 来信:长白县八道沟镇大蛤蟆川村江边环境脏乱差,建筑垃圾遍地,江水中一层层藻类浮萍;近几年来一些人以淘金名义毁坏护江林挖砂石,破坏生态环境。 白山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9月17日9时40分,由八道沟镇政府牵头,长白县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联合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位于大蛤蟆川村鸭绿江岸边确有两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垃圾约有100立方米。反映情况属实。
    2、八道沟镇大蛤蟆川村江段,没有过任何组织或个人申请办理淘金手续,现场没有发现淘金行为,通过村委会了解,没发现过淘金作业行为。2014年该村江段审批办理过一处采砂手续,有过合法采砂行为,2015年—2017年没审批办理砂场。现场未发现私采行为。十一道沟林业站和长白县林业局通过现场GPS定位,坐标分别是:(1.)22361490.4593310.(2.)22362490.4593300(3.)22362500.4593290并将坐标点落在2012版林相图上,查看2015年林业数据库并结合蛤蟆川林改结果,确定此次定位的三个地点不是林地。2014年审批的砂场周边,没有护江林。综上所述,举报件中“近几年来一些人以淘金名义毁坏护江林挖砂石”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实     2017年9月19日,鸭绿江岸边的建筑垃圾点已清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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