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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9-10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第20批   2017年9月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3834     临江市四道沟镇三合城村原村支书和村长两人于1994年至今,将该村多处林地的大量树木砍伐,还将部分林地承包给参农,种植人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白山市 生态     经临江市林业局、四道沟镇政府等部门联合调查。临江市四道沟镇三合城村从1994年至今的村书记和村长共7人,7人在任职期间均无大量树木砍伐行为。三合城村村集体将林地承包给个人,未承包给参农种植人参,但存在承包人违规种参行为,共存在非法毁林种参面积21.16公顷。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对于三合城村竞价发包的集体林地中21.16公顷非法毁林种参的行为,其中查处行政案件36起,处罚36人,涉及面积13.75公顷;处理刑事案件7起,涉及面积7.41公顷。目前21.16公顷已全部还林,树龄在2-6年以上。2014年12月30日,对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站长李某某,营林员李某某分别予以行政问责。
属实
2 3848     临江市四道沟镇三合城村的八户村民分得名为“王宝山地边”的林地,于1985年获得林权执照,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时任村书张某某和村长赵某某出售给姜某某,2003年村民发现林木被盗伐,随后这块林地转卖给了孙某某,把这块地变成了参地,起参之后,该林地被卖给范某某。村民指出:该村大片林地被滥砍盗伐,违规毁林种参,造成水土流失和严重破坏。村书记和村长私自倒卖林木和林地,村民十几年来上访无果;举报人要求相关部门彻查此事。 白山市 生态     2017年8月27日,临江市政府组织四道沟镇政府、林业局等部门现场调查。经查,1985年三合城村委会将集体林地“王宝山地边”林地发包给村民(其中含8户村民),并发放了林权执照。1993年白山市统一开展林地资源核查,将所有原林照收回,重新登记核查。通过询问,部分村民(含8户)没有提交林照,没有进行重新核查发照。白山林业勘察设计院在不知还有8户小林照的情况下,核查该地块归集体所有,面积16.8公顷(8户面积为20亩)。1994年三合城村委会根据核查资料重新将此地块办成村集体林照。1999年,三合城村委会按临江市政府要求,依据1994年核发的村集体林照竞价出售给姜某某,出售过程合法,合同有效。此8户当时没有提出异议。2003年,姜某某申请采伐落叶松,采伐面积1.8公顷,手续合法。2004年6月,姜某某申请林地种植人参,手续合规。2004年9月10日,姜某某将林地承包给王某某种植人参。王某某进行了林参间作,栽植树种为云杉,起参后在参后地栽植了绿化树苗,现树龄在7年以上。举报人反映的“姜某某转包给孙某某,又经孙某某出售给范某某”不属实。
    四道沟镇三合城村存在非法毁林种参面积21.16公顷,其中查处行政案件36起,刑事案件7起。目前21.16公顷已全部还林,树龄在2-6年以上,未造成“水土流失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经查阅案卷,未发现三合城村村书记和村长有私自倒卖林木和林地问题,也未接到相关举报。 三合城村“王宝山地边”8户持证人的子女、亲属于2015年曾向临江市林业局林权争议窗口提出过确权申请,临江市林业局林政科按照林权争议行政裁决程序进行了受理,但并未接到过8户村民上访案件。
属实    “王宝山地边”林地问题属于林权争议问题,临江市人民政府正在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信访人诉求,若调解不成功,引导村民走司法程序依法依规解决林权争议。 党内警告1人。
3 3856 长白县长白镇解放村村民陈某某123林小班的成材树木和幼苗于两年前被人砍伐。 白山市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17年9月1日,长白森林公安局、县林业局、长白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123林小班位于龙泉镇林场施业区123林班18小班,系长白县长白镇解放村村民陈惠恩于2006年取得林权证的退耕还林的林地。在输电线路下发现有被伐倒的树木,树木仍遗留在现场,部分树干及伐根已腐烂。经现场勘查,现场发现51株被砍伐树木的伐根,立木蓄积1.8883立方米。该林地位于1998年至1999年间长白县农村电网改造时架设的输电线路下,2012年长白县供电公司龙岗供电所发现陈惠恩种植的树木触碰到电线并引起火花,存在安全隐患,在多次与长白镇政府、当事人陈惠恩协商将线路下的树木清理砍伐无果后,龙岗供电所于2012年6月,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该地块共51株林木砍伐(折合原木0.8504立方米)。 属实     2017年9月4日,长白森林公安局对长白县供电公司龙岗供电所滥伐林木的行为给予林业行政处罚。  
4 3866 一是浑江区六道江镇西村1社一苯板厂生产时排放烟尘和异味严重扰民。二是该村一屠宰场(杀牛)将粪污直排河道,污染水体环境。 白山市 大气、水    第一个问题: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浑江区环保分局联合六道江镇政府,于2017年9月1日10时,对位于六道江镇西村1队的白山市诚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苯板厂正常生产,2011年5月19日由浑江区环保分局出具了审批意见。该企业从2012年8月份因为资金短缺,配套设施未完善,一直到2016年9月份开始生产,11月份又停产,2017年7月份开始恢复生产,因此没有完成环保验收。主要设备有发泡机一台、制板机一台、切割机两台,有两台燃煤锅炉,一台1吨卧式蒸汽生产锅炉,配有水膜除尘器,另一台0.3吨立式锅炉为冬季取暖炉没有运行。生产时车间内有异味,在厂区外没有明显异味。
   第二个问题:反映情况属实。     
   2017年9月1日10点30分,浑江区环保分局对位于六道江镇西村1社郭六大牲畜屠宰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屠宰厂规模为小型屠宰点,月屠宰量20头牛左右,2013年3月由浑江区环保分局进行审批。现场检查发现屠宰废水经防渗化粪池沉淀后通过暗管排入小河内。
属实     第一个问题:经查,白山市诚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因试生产超过三个月未申请项目验收,9月2日浑江区环保分局现场检查时,已责令该企业停产。2017年9月2日10时30分,浑江区环保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15日内进行项目验收,并出具周边环境空气异味和锅炉烟尘监测报告。 
    第二个问题:2017年9月2日10时,浑江区环保分局对郭六大牲畜屠宰厂,私设暗管排放屠宰废水问题,责令立即拆除暗管,并组织相关材料9月7日移送公安机关。
5 3869 抚松县泉阳镇亿家兴酒店东侧一浴池常年向外排放浓烟,举报人10天前向督察组反映后,该浴池随即停业;830日早上,该浴池又继续营业,仍向外排放浓烟。举报人要求取缔该浴池。 白山市 烟尘 抚松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接件后,于8月31日下午到泉阳镇亿家兴酒店东侧浴池进行现场核查: 该浴池无环保及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没有挂牌没有名称,于2014年10月投入运营,2017年8月24日停业。该浴池建筑面积55平方米,居住和洗浴混用,其中用于洗浴面积约40平方米。由于该浴池无名无牌,外表看就是一小面积居民住宅,根本看不出是浴池,所以环境监察人员未对其监管,直至2017年8月2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抚松县工作协调联络组1744号案件,要求对群众反映的“抚松县泉阳镇亿家兴酒店东侧一浴池锅炉排放煤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信访问题进行处理时,环境监管人员才发现这一违法浴池,随即于8月24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其立即停业,该浴池于8月24日停业。在此前,未有人举报过该浴池污染问题。 由于浴池主人宋文义系下岗职工,无其他住房,一家人居住在浴池内(包括年近80岁的老母亲)居室内阴冷潮湿,8月30日早上宋文义燃烧木材剩余物取暖,导致冒黑烟。信访人误以为该浴池又继续营业了,于8月31日再次举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中央督察组交办抚松工作协调组对此案件再次进行核查处理。8月31日环境监察人员到现场核查处理,当日业主对涉及洗浴的淋浴头、管路、管件及与锅炉连接的管网等设施进行了拆除。拆除原因一是彻底解决环境信访问题;二是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8月30日锅炉冒黑烟情况,由于是民用取暖需要,环保部门未对其进行处罚。 经核实,8月30日早上用小锅炉取暖属实,该浴池继续营业不属实。
属实 1、8月24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其立即停业,该浴池于8月24日停业。8月31日对涉及洗浴的淋浴头、管路、管件及与锅炉连接的管网等设施进行了拆除。 2、业主正想办法淘汰锅炉,改烧清洁燃料。 3、2017年9月3日省政府督察组(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和市政府督察组及抚松县政府督察组到该案件现场核查整改情况,经省、市、县三级督察组认真核查,上述整改情况属实,整改十分到位。
6 3901 浑江区城南办事处人防办附近的大昌楼楼下人行道上的污水管道均与市政主管道断连,致使每年冬季下水道堵塞返脏水,有些居民自行将污水管道连接到雨水井,造成雨污混排。 白山市 其它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017年8月31日19时,城南街道负责人带领社区书记、物业管理中心、市政维护处,一同到现场查看。经查,大昌楼(西苑22、23号楼)与市政主管道断连,居民有自行将污水管道连接到雨水井,造成雨污混排现象。
属实    目前,因浑江区政府没有设立市政污水管网施工部门及职能。9月3日浑江区政府与市住建局沟通,市住建局已经着手设计大昌楼市政污水管网,计划于9月8日开工,待附近的主管网铺设完毕,再将小区污水接入管网,解决该楼管道断连、返脏水和雨污混排问题。浑江区政府要求属地街道在此期间,对大昌楼(西苑22、23号楼)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改善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7 3939 来信:靖宇县桃园保护区内和矿泉水河附近有6户居民长期居住,将粪便、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河中,严重污染保护区水体环境。 靖宇县         经调查,此次群众反映问题与8月17日第6批437号信访案件为同一问题。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9月1日由靖宇县保护区管理局牵头,县水利、环保配合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核实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桃园附近确有6户居民,其中有2个养殖户、2个农业种植户、2个林业种植户。分别是:张国华养殖户,散放养鸡约350只;靖宇县濛江乡靖宇村种植养殖场(邱臣),散放养鸡192只、鹅98只;邵洪福和李明秋农业种植户2户,共有在册耕地24亩,无养殖活动;王喜和曲德昌林业种植户,共承包种植红松林72亩,无养殖活动。 情况属实。
    “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河中,严重污染保护区水体环境” 情况不属实。现场检查没有发现粪便、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河中。 
  属实     8月23日与张国华签定搬迁补偿协议,已自行处理了所有鸡禽,8月29日自行拆除完毕鸡舍、猪舍,彻底取缔了养殖行为;                                 
    8月23日与邱臣签定搬迁补偿协议,8月28日自行处理了所有鸡、鹅,现在正在自行拆除鸡舍等养殖设施,彻底取缔了养殖行为。2018年5月31日自行完成拆除区域的植树造林; 
    8月25日启动了邵洪福搬迁评估补偿工作, 8月28日完成评估,目前正在洽谈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中,9月30日前签定协议后搬迁出保护区;
   经与李明秋多次协商,其本人不同意搬迁,今后由县农业局和辖区乡镇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在今后生产生活中杜绝化肥农药的使用,2018年推广使用有机肥。并依据《靖宇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林业承包户待承包协议到期后,林业部门不再续签,终止协议,自行搬迁出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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