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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9-01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第11批 2017年8月3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1472 | 浑江区二道江镇团结村库仓沟社刘某某近年来侵占村民几百亩山场和土地,非法从事经营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存储、填埋,严重破坏了该村自然生态环境;2016年刘某某在该村违规安装使用两台燃煤锅炉为洗浴场所提供热水,排放烟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浑江区 | 大气 垃圾 |
8月23日,经七道江镇政府、林业、国土分局现场调查,该地块为团结村集体所有,刘某某为附近居住的村民,该地块与刘某某无关。不存在非法从事经营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存储、填埋情况。现场有约3立方米建筑垃圾和约1立方米生活垃圾。群众反映刘某某在该村违规建设两台锅炉实为两家热水厂所有(鑫源热水厂、富源热水厂),都是2吨卧式锅炉,燃料为原煤,都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属实 | 团结村于8月24日将所有垃圾清理完毕。浑江区环保分局向两家热水厂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停止经营并处罚款。8月23日再次检查时,因鑫源热水厂继续经营,浑江区环保分局于8月28日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再次检查时该水厂已停止经营。 |
无 |
2 | 1479 | 白山市林业局副局长陈某某毁坏浑江区三道沟林场和临江市苇沙河林场共计约一万公顷林地,盗伐林木滥伐植被,严重破坏现省级原麝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 浑江区 临江市 |
生态 | 2010年11月陈某某任白山市林业局副局长,兼原麝保护区管理局局长,2015年12月调离,目前该局无“陈姓”副局长。查阅环保部两次发布的原麝自然保护区2013年-2016年卫星遥感影像监测结果和省林业厅2016年开展的疑似林地变化图斑核查工作结果,均未发现该区域有大面积毁坏林地现象。经实地调查,也未发现原麝自然保护区内有大面积毁坏林地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3 | 1482 | 白山市居民在市区周围林地乱埋乱葬问题突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祭奠烧纸存在火灾隐患。其中浑江区法院后身三工地后面乱葬占林地上千亩。 | 浑江区 | 生态 | 8月23日,浑江区民政局会同林业局、七道江镇林业站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位于七道江镇鲜明村、团结村、东岗村集体林地内,该地确实存在利用空地葬坟现象,林地内墓地大约400多座,大概范围2000多平方米,但相关法规并无明确禁止在林地内殡葬,在实际中,当事人在征得林地林木所有权利人的同意后,在不破坏林木以及植被的前提下进行安葬,并在坟墓周边栽植了树木,未造成生态破坏。 近年来在每年森林防火期内,浑江区政府以及各镇街、村社均能按照要求对墓葬集中区域,安排专人看守,杜绝上坟烧纸、焚香等行为。 经对浑江区法院后身三工地现场调查核实,林地内存在利用空地零星埋坟,未发现墓地面积占林地上千亩的现象。 |
属实 | 白山市城管支队已起草了《关于禁止在市中心区违法生产、运输、销售祭祀用品和规范祭祀行为的通知》报市人大审议。 | 无 |
5 | 1495 | 靖宇县靖宇镇濛江村村支书和河南村村支书将承包的林木砍伐卖掉,破坏生态环境。 | 靖宇县 | 生态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林地林木实际所有人为濛江村村民李某,而并非濛江村村支书和河南村村支书。李某采伐林木经过了靖宇县林业局审批,伐区无越界采伐及盗伐,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不属实 | 无 | 无 |
6 | 1497 | 长白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徐某某于2016年非法采伐马鹿沟村人工林1179立方米(具体位于龙泉镇林场95林班37小班、96林班37小班和43小班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长白县 | 生态 | 经查,该人工林依法依规采伐,实际采伐人为林权所有人冯某,举报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7 | 1498 | 长白县马鹿沟镇南尖头村村民潘某某自2015年至今,破坏十九道沟村自家天然林地300亩和大梨树村自家天然林地300亩,大量砍伐林木,全部改为参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长白县 | 生态 | 经查,潘某某在其所购买的林地内共采伐树木258.65亩,超出林业部门批准面积45.05亩,问题属实。 | 属实 | 长白森林公安局于8月24日对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行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 无 |
8 | 1502 | 临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许某伙同环保局监察大队长孙某某等人,于几年前在临江市大湖街道葫芦套村路边的废弃打石场挖沙采石,破坏生态环境和植被。 | 临江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废弃“打石场”为宝源采石场。2015年至2017年,临江市百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从宝源采石场购买石料及石渣土,雇佣海达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施工作业,在清理废土废料过程中破坏了山体整体结构。 临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许某伙同环保局监察大队孙某等人违法挖沙采石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临江市国土资源局对百旺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治理。目前,该公司已开始施工治理。 临江市林业局对海达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取土采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进行了处罚,限期恢复植被。花山森林公安派出所已对该公司法人立案侦查。目前,该公司已开始进行土地整理。 | 行政警告5人。 |
9 | 1523 | 浑江区老乡企局院里一大坑内存有大量污水,蚊虫滋生,异味严重扰民;坑外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称该坑为6年前许某某在此开发遗留。 | 浑江区 | 水、垃圾 | 经核实,群众反应情况属实。经由白山市住建局核查: 一是“大坑”位于浑江大街1101号,长70米、宽40米、高2.5米。是2014年祥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时挖的一个建筑基槽,当年因权属纠纷而停工。停工后由于地下水渗透和雨水储存,导致坑内存水。由于周边杂草丛生,又值夏天高温,致使周围有蚊虫,有异味。 二是大坑北侧约5米处有一堆垃圾,大约20立方米,多是建筑垃圾。由于工程停工场地看管不到位,有居民倾倒装修建筑垃圾。 |
属实 | 1、为防止复工时造成二次挖槽浪费,对大坑暂不做回填处理。但要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8月31日前,组织力量对大坑(基坑)周围的杂草清理干净,并请专业清理污水垃圾的队伍将水面清理干净,对基坑周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将现场建筑材料规范化整理摆放。散放建筑材料做好苫盖,其它建筑材料摆放整齐。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保持清洁环境。 3、8月25日,市住建局组织力量对大坑(基坑)北侧5米处的垃圾堆进行了清理。 |
无 |
10 | 1534 | 2014年开始有人在抚松县抚松镇清乡村三队林地内砍伐树木种植人参;2017年春季开始有人在该村林地内挖土变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曾向当地森林保护大队和森林公安反映无果。 | 抚松县 | 生态 |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8月23日,经抚松县林业局会同抚松镇人民政府核查: 1、抚松县抚松镇清乡村三组村民宋永光非法种参,面积为6300平方米,但经调阅案卷该林地地类为荒山,不存在砍伐林木现象。 2、确实有人在林地内挖土,挖土人为宋永光,现林业执法部门正在对宋永光调查处理; 3、经调阅森林公安大队办案警综平台数据,自2014年以来,未接到有关报警信息。 | 属实 | 1、2016年11月1日,抚松县森林公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对宋永光下达《责令改正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林地原状;并处行政罚款。宋永光也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在今年8月26日之前将参地拆除,并保证造林达标。 2、8月25日,抚松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针对林地内非法取土的违法行为,对宋永光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宋永光现已将取土处恢复原状植树造林。 | 无 |
11 | 1586 | 来信:靖宇县新兴小区和金盛元小区附近的烧烤店产生的油烟异味和食客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小区居民休息。 | 白山市 | 油烟 |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8月23日,由靖宇县住建局牵头,公安、消防、市监、环保部门配合进行联合执法确认:新兴小区有2家烧烤店,一家为“特色烤羊腿”,一家没有挂牌。执法人员口头责令其停业整改,加装油烟净化器;金盛元小区有1家“火道佳”烧烤,现已停业,经电话联系店主目前在外地,执法人员口头责令在其开业前进行整改,加装油烟净化器。 食客噪声问题属实。当场要求店主约束食客在吃饭时不要高声喧哗,并对店内进行隔音改造。 |
属实 | 3家烧烤店已自行停业,购买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住建局城管大队将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切实杜绝反弹情况的发生。 | 无 |
12 | 1604 | 来信:临江市花山镇新三队村四社和珍珠门村有珍珠山庄、土湖宾馆、景顺大锅菜等多家饭店,垃圾随处倾倒,严重污染周边水体和生态环境。 | 临江市 | 水 |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8月23日,临江市政府组织水利、市场监督、环保、花山镇政府等部门做了现场调查:临江市花山镇新三队村四社和珍珠门村的珍珠山庄、土湖宾馆证照齐全。景顺大锅菜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17年8月2日到临江市政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目前正处于现场勘查阶段。三家业主承认倾倒垃圾的事实,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批评教育,花山镇政府责成新三队村立即清理,并通知沿河各经营户和住户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 |
属实 | 临江市水利局根据《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对珍珠山庄业主、土湖宾馆业主、景顺大锅菜业主分别处罚。并责令两级河长设立了垃圾点,加强监管。 | 无 |
13 | 1623 | 来信:长白县十二道沟镇外南岔村河床边有人建设养猪场和养牛场,粪便直接排入河道,严重污染水体环境。 | 长白县 | 水 |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8月23日,由长白县畜牧业管理中心牵头、十二道沟镇政府、县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联合对养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拍照取证。经检查,企业栏舍内共有猪63头,没有牛。企业院内建有防雨防渗漏粪便堆放场和尿液贮存池。粪便存放在粪便堆放场内,定期运至自家农田作为肥料。未发现养殖场粪便直接排入河道污染水体环境行为。 | 不属实 | 无 | 无 |
14 | 1641 | 来信:一是临江市桦树镇西大川村居民区有5个猪圈每天排放的粪污和臭水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影响附近居民健康。二是桦树镇有人毁林种参,造成水土流失。三是大川村将国家投资建设的十三栋温室大棚改为养鸡场,村民担心产生异味,污染周边环境。 | 临江市 | 水、生态 |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该案件与第8批822案件叙述事项一致。 8月20日临江市政府组织国土、林业、农牧、住建、环保、桦树镇政府等部门做了现场调查。 一、桦树镇西大川村有临江市高山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3个猪舍、临江市桦树镇玉龙养殖场5个猪舍、张有新1个猪舍,3家共9个猪舍,各养殖场存栏量均在300头以下,建有3个尿液污水贮存池,未发现有尿液污水泄露的情况。但是,在玉龙养殖场北侧排水渠内,有水及鸡鸭鹅少量粪便沉积,属于范玉龙家院内饲养的家禽粪便,并非大猪圈养殖污水。 二、桦树镇没有因为毁林种参导致水土流失情况。 三、临江市隆顺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7年6月28日办理网上备案环评登记表(备案号为201722068100000025)。2017年7月投入养殖,现在养殖肉鸡约1万只,养殖场建有防雨防渗措施的粪便贮存场,但没有污水储存池,现场检查未有排水迹象,鸡舍换气出口位于西南方向,西南方向无居民居住,大川村居民居住在东北方向,距离最近的居民约150米。尚未发现养鸡场对周边大气、地下水产生严重污染的情况。 |
属实 | 桦树镇及相关部门已做好3户养猪业户的搬迁动员工作,目前3户养猪业户已签订搬迁协议,于10月31日前迁出,目前正在选址。 依据《动物防疫法》,8月20日临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隆顺种植养殖专业农民合作社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要求立即停止饲养行为。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8月20日临江市环保局对临江市隆顺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完善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临江市隆顺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已于2017年8月21日建设完成废水储存池。 |
无 |
15 | 1663 | 来信:靖宇县靖贵园小区恒发洗浴锅炉排放废气,严重扰民。 | 靖宇县 | 大气 | 经调查,群众所反映情况属实。 8月23日,靖宇县环保局牵头,公安、消防、市监部门配合进行联合执法确认,该浴池正在营业,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场地周围没有发现燃煤、炉渣。经走访周边居民,之前恒发浴池有冒黑烟现象。 |
属实 | 加强对其生物质锅炉的监管监测,发现烟尘超标,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处罚,并依法关停、取缔。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