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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8-27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第6批   2017年8月2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407     抚松县漫江镇锦江木屋村处于松花江源头,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村内有一家木屋人家饭店私建两处厨房和一些其他建筑,无人管理,造成其他饭店效仿;该饭店没有化粪池,直接将污水排入村内污水井,通过村里一小溪流入松花江;二是村里还有其他村民有意愿开办饭店和民宿,一旦建成,也将污染松花江水体环境。举报人要求尽快查处上述问题。 白山市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私建两处厨房和一些其他建筑和没有化粪池”属实,“造成其他饭店效仿和污水排入村内污水井,流入松花江”不属实。该饭店产生的污水经50米污水管线,排入小溪400米后断流,没有流入松花江。同时调查其周围3家饭店无违建行为。
    第二个问题:经走访周边17户居民,均无开办饭店和民宿的意愿。
属实     抚松县文广新局对该木屋人家饭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并拆除非法建筑,当日饭店自行拆除违建设施并停止营业。   约谈1人。
2 415   2015年8月,浑江区七道江镇太平村1992年栽种的树木被该村村民非法砍伐,举报人曾向当地林业公安局反映至今未果。 白山市 生态     此案件与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信息公开中受理编号66号为同一案件。 属实 —— ——
3 419     2015年8月,浑江区七道江镇太平村1992年栽种的树木被该村村民非法砍伐,举报人曾向当地林业公安局反映至今未果。 白山市 生态     此案件与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信息公开中受理编号66号为同一案件。 属实 —— ——
4 434     抚松县抚松镇虽已建设污水处理厂,但仍有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镇内的江里,其中西江和北江存在多个排污口,严重污染水体环境 白山市          经核实,抚松镇现有5个排污口,其中3处排污口已经完成截污纳管及提升泵站改造,污水接入抚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抚松镇西江和北江目前还各有一个排污口,北江排污口截污纳管工程,于2017年8月14日开始施工,计划9月6日完工,完工后污水将接入抚松镇污水处理厂;西江排污口8月20日提升泵站工程已完工正在调试。情况属实。 属实    
    抚松县纪委对住建局工程进展缓慢下达监察建议书。                
通报批评2人。
5 437     靖宇县大矿泉水生产厂有6家养殖种植户,夏季下雨时将家畜排泄物混杂农药残留物排入地下,严重污染矿泉河水体环境。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未果。 白山市          2017年8月18日,靖宇县保护区管理局、林业、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经实地调查,靖宇县大矿泉水生产厂周边共有5家养殖种植户,均位于吉林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于保护区成立之前,属历史遗留问题。无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其中养殖户3家,种植户2家。3户养殖户均为林下散养,每亩密度小于8只/亩,畜禽养殖密度低,畜禽粪没有直排入河的行为;2户种植户共有在册耕地24亩,无使用高残留农药行为,不存在严重污染矿泉河水体环境行为。
    经靖宇县信访局查阅历史信访案件登记,以及调取相关部门的信访档案,均无涉及靖宇县大矿泉水生产厂周边养殖种植户生态环境污染投诉的举报和信访案件。“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未果”情况不属实。                                                                   
属实    
    靖宇县保护区管理局为取缔3家养殖户,已启动了评估补偿程序,正与养殖户商谈签订补偿协议。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禽舍及其他建筑物,并要求其完成拆除区域的植被恢复。
    靖宇县农业局和辖区乡镇2家种植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使用有机肥,杜绝其使用化肥和农药,并对其进行监管。
6 504 江源区一居民的黄标车报废期限为2017年9月,举报人想申请报废该黄标车,询问相关流程手续,要求合理赔偿。 白山市 大气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该车主的黄标车辆强制报废期在2017年9月份,依据省、市、区淘汰黄标车政策,该车主的车辆属于正常报废,不是提前淘汰,不在补贴范围,属于五种不享受补贴政策黄标车的第一款明确规定的情况。 不属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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