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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三湖保护区违法违规建筑强制拆除专项行动系列报道(二)

发布时间:2017-08-19 信息来源:抚松县环保局 责任编辑:

 

8月18日,抚松县三湖保护区违法违规建筑强制拆除专项行动在兴参镇拉开序幕。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提升整治成效,切实改善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19日,县委、县政府再次出击,继续开展违法违规建筑专项整治行动。

是日上午,在副县长于大波的带领下,县水利局、环保局、兴参镇政府、三湖办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深入兴参镇顺兴村,对抚松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碱厂沟分站进行依法拆除。据了解,为使此次行动顺利有序开展,县水利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讲政治、顾大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积极主动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也积极参与。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中办发电[2017]13号)精神,依据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7]144号)和《白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各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白山政明电[2017]3号)文件要求,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抚松县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相继组织人员对辖区内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据统计,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120余人,出动工程车8台,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及附属物280平方米,清运拆除废弃物1000余立方米。

连日来,抚松县委、县政府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动真碰硬,真抓实干,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同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破解自然保护区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有效地遏止了三湖保护区违法违规建筑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守护一方绿水青山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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