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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30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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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示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下列三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欠薪行为:

  一、 吉林鑫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行为人:吉林鑫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0MA17QUR6XR,公司地址:吉林市永吉县永吉经济开发区建设东路777号405室。2023年4月6日,抚松县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该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经查,该公司拖欠119名劳动者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工资合计1859633元。2023年4月7日,抚松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邮寄《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3年4月27日,抚松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至今仍未履行。如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按要求支付劳动者工资,抚松县人社局将在2023年11月2日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章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吉林省山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违法行为人:吉林省山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怀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6216687921835,公司地址:抚松县抚松镇小南街123号。2023年1月4日,抚松县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该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经查,该公司拖欠27名劳动者2022年工资合计872000元。2023年1月9日,抚松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现场送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3年2月2日,抚松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资,但该公司至今仍未履行。如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按要求支付劳动者工资,抚松县人社局将在2023年8月4日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章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行为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星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724854917P,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2022年10月27日,抚松县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该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经查,该公司拖欠17名劳动者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工资合计169400元。2022年11月8日,抚松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2年11月24日,抚松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资,但该公司仍未履行。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不按要求支付劳动者工资,抚松县人社局已于2023年6月16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章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抚松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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