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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30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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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松县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实施主体的公示

  按照省能源局关于优选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实施主体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优选抚松县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主体的公告》,委托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优选,根据优选结果,确定吉林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抚松县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主体,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科提供有关证实材料反映。(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0439-6253766)。

  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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